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黄乔)近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10个单位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重庆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支付信用监管工作,适用于所有依法登记注册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当主动向劳动者告知工资支付信用情况。劳动者求职就业时可以依法查询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情况。
《办法》明确,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工资支付失信行为。工资支付信用信息包括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记录,以及未履行义务引发拖欠工资的相关记录。
《办法》提出,人力社保部门将负责工资支付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信用记录、等级评价、结果应用和信用修复等服务。相关部门将根据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事务中应用信用信息。
在信用等级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将工资支付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单位为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单位,B级为存在克扣或拖欠工资的单位,C级和D级则分别对应拖欠工资情节较为严重的单位,特别是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A级单位将优先享受政府资金支持、政策优惠、表彰推荐、优化监管等激励措施;而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D级的单位,将面临限制政府采购、招投标、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处罚。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C级、D级单位的新增工程项目需要按照规定存储更高比例的工资保证金。
据了解,目前就《重庆市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涉及的工资支付信用等级,相关部门正搭建线上便捷查询通道,未来可通过“渝快办”的“渝悦·根治欠薪”专栏进行查询,或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