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上午至27日上午将在人民大厦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办法》,经研究决定,接受公民旁听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旁听会议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11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第二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北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
二、会议主要建议议程
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草案)》《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重庆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重庆市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市人大环资委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数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分别关于2024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办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和督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办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等事项。
三、旁听会议报名方式
申请旁听会议采取电话报名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10名公民旁听会议。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6日(星期四)止;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报名电话:67678651。
报名资料:有旁听意愿的人员,请拨打报名电话告知本人姓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职业以及通信地址等信息,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资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等途径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传真:67678777;邮箱:418851115@qq.com)。
四、旁听会议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均可自愿申请旁听会议;受理旁听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收到申请人证件资料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旁听人员名单待审核明确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11月21日(星期五)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相关事宜;未收到通知的,不安排旁听会议。
(三)收到旁听会议通知的人员,应当于每次全体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旁听地点签到并领取旁听证件,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旁听室;会前10分钟将停止签到,不再组织进场旁听。
(四)旁听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场安全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
(五)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651(上班期间),67678661(下班期间)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