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四川省重庆轮船公司副经理、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离休干部刘殿壮同志,因病于2025年4月16日逝世,享年99岁。
刘殿壮,男,汉族,山东栖霞人,1926年1月生,1945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八路军山东省5师13团3营炮连班长,华东第三野战军25师73团3营炮连班长,山东省渤海区工商局出纳,山东省渤海区粮食局人事干事,华东粮食指挥部重庆接运处组织干部,原四川省川东区党委机关总支组织干事,西南船舶公司合川站站长,原四川省内河局人事科员,原四川省重庆轮船公司工会主席,原四川省重庆轮船公司副经理、调研员等职务。1989年1月离职休养。2024年7月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