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73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决定》已于2025年3月26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人民当家作主市域实践新范例,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原创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刻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回应了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期待,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向更高阶段迈进。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大部署。
市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谋划“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集成式标志性重大改革,推进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链条贯通的平台和机制,打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载体。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建设人民当家作主市域实践新范例的重要举措。
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总纲领总遵循,围绕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区一高地”,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标志性成果。
二、牢牢把握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原则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确保市委提出的“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有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运用法治思维,采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全面迭代完善人大代表家站点,推动人大法定职能向基层延伸,系统集成社会工作、工会、司法行政、农业农村等各类基层民主平台功能,融合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不断丰富、拓展、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形式,深入推进我市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创新。
坚持数字赋能。运用数字化理念思路方法手段,突出“小切口、大场景”,构建多跨协同、贯通融合的开放式综合应用场景,推动与基层智治体系互促融合,切实把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高质高效完成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主要任务
——到2025年4月,建成3个以上集成式标志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迭代完善600个以上代表之家,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指引等制度机制7项以上。“渝里乡商”基层议事协商、“渝工议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乡村“院落微治理”、基层法治观测点等平台载体试点先行,初步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体系化运行机制。
——到2025年12月,建成15个以上集成式标志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代表之家迭代完善工作全面完成,出台代表法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12项以上。“渝里乡商”基层议事协商、“渝工议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乡村“院落微治理”、基层法治观测点等平台载体扩面提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影响力不断扩大,形成人民当家作主市域实践新范例。
——到2027年12月,建成38个以上集成式标志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全面迭代完善1.1万个代表家站点,出台国家机关进代表家站点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工作办法等制度机制16项以上。“渝里乡商”基层议事协商、“渝工议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乡村“院落微治理”、基层法治观测点等平台载体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矩阵体系全面建成,推动更加丰富、更具生机、更有活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在重庆大地落地生根。
四、全面落实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重点举措
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选举。规范基层直接民主选举,制定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和人大代表选举。在村(社区)设立400个法治观测点,选任1500名法治观察员,加强民主选举监督。规范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制定区域(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指导意见,修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等制度,持续推动基层民主向小型微型企业、向新业态行业拓展延伸,保障职工民主权利。
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发挥3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和40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指导发展立法信息员(工作监督员、民情联络员),健全法规民意征集一件事、邀请公民参与协商等制度。持续打造“渝里乡商”等基层议事协商工作品牌,在1031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全覆盖开展议事协商,乡镇(街道)每年邀请人民群众列席有关会议2次以上,邀请人民群众20人以上。积极推广线下“三方议事”、线上“向人民云报告”,院落民主说事议事理事等做法,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民参与协商机制,保证人民的利益要求能够畅通表达,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形成凝聚各方面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进一步优化基层民主决策。常态化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实施率达到100%,38个区县全面推行区县人大“年中会议制”,深化拓展乡镇人大“季会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推动企事业职工合理化建议、职工代表提案双延伸,迭代升级职工代表提案跟踪、反馈和评估闭环管理机制。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有序参与等工作机制,推动基层重大问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进一步细化基层民主管理。健全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公民列席人大专委会会议制度。深化“渝工议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改革,打造30个标志性民主管理建制扩面点、120个民主管理工作联系点。推进乡村“院落微治理”改革,建立互助互惠自我管理机制,运用推广“院落微治理”及数智化应用场景“小院家”的乡镇(街道)700个以上,行政村及涉农社区4000个以上,开展数智化微治理院落1.8万个以上,高质量建设乡村治理共同体。
进一步创新基层民主监督。坚持广泛征集监督项目建议,常态化邀请人民群众参加各级人大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活动,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监督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全面迭代完善1.1万个代表家站点,建立财经监督、司法监督等联系点,为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监督搭建常态化工作平台。推动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述职述责机制,接受职工评议和监督,试点区县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厂务公开建制率达87%以上。拓展基层法治观测点和观察员制度改革,建立法治观测多跨融合机制,常态化开展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问题的专项督察。
五、坚决扛起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人大使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具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各级人大的职责使命,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必须坚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市中心大局,立足人大法定职能,按照市委对人大提出的“四个显著效果”“四个方面重点任务”“四个进一步”等工作要求,带头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层层放大人大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职能优势、组织优势,坚决扛起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职责使命,切实把市委提出的“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积极推动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法定职能向基层延伸,融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园区)工作,不断夯实人大履职行权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依托人大代表家站点,积极打造集成式标志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实现与基层党建、公共服务、平安法治、居民自治等基层民主渠道的贯通、融合、协同;锚定“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建强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三支队伍”,提升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适应的能力水平,建立健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制度体系,有效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行稳致远,为全国大局贡献更多重庆人大力量。
六、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应当站稳政治立场,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按照代表法关于加强代表履职和管理的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制度机制。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定期组织代表通过基层单元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广泛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健全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制度机制。强化议案审议、建议办理过程中的联系沟通,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深化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改革,引导代表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治理、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提出高质量建议,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办理、督办、评价和报告制度,更好发挥代表在畅通民意表达汇集中的关键作用。持续开展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项检查,优化完善“两次评价”机制,促进各方面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完善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制度,加强代表的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廉洁自律建设,引导代表履行政治责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深做实代表活动,定期组织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保障代表充分履职。完善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制度化开展代表述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广泛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展现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七、切实强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能职责,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要各司其职、有序协同,构建“党建统领、人大牵头、多元参与、共建促融”的工作格局,一体推进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
认真总结宣传。及时发现总结基层的生动实践、创新做法、鲜活案例,积极做好典型案例的复制推广,形成一地创新、全市共享的良好局面。认真组织专题研究,形成更多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讲好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重庆故事。
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强化数字赋能、整体智治创新理念,充分运用数字重庆建设成果减负赋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