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王亚同)2月26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从开展协同立法、联动监督、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协同提出建议4个方面,协同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重庆与广西地缘人缘相通相连,交流合作频繁。近年来,两市区党委、政府积极协调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大事项,持续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在物流运输能力、通道与经贸产业融合发展、贸易规模、服务效率和高水平共建等方面提质跃升。两地人大常委会积极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按照合作协议,两地人大常委会将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围绕运输通道建设、物流设施建设、通道运行与物流效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提质升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等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交流合作,有效推进协作联动。
协议明确,渝桂两地人大常委会将把重庆和广西共同关切、最重要最急迫的项目作为协作推进的切入点,力争每年形成1至2项综合效应良好的协作成果。
在开展协同立法方面,两地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有关决策部署和改革所需,按照“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法规实施联动监督”的机制协同推进。在开展联动监督方面,紧紧围绕通道建设的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每年选定1至2项工作联动开展监督,促进协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方面,适时组织两地全国人大代表(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后)、省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在协同提出建议方面,两地人大常委会将针对在协同立法、联动监督和代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对通道建设的重大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力度,争取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