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张莎 实习生 范传龙)近日,最高检发布“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典型案例。其中,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办理的吴某、程某等人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入选。
“一名乘客早上8时40分在渝中区刷卡进站,只过了20分钟,就从距离进站地点30公里的南岸区出站。以此计算,该乘客平均每分钟跨越1.5公里!更不可思议的是,同一个卡号显示的刷卡记录最高可达到每天20至30次。”2023年8月,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接到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报警,称其票卡系统近日接连出现异常情况。种种异象都表明,市场上很有可能出现了假票卡。
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同时,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九龙坡区检察院积极进行办案指导和监督,引导侦查取证。经查,吴某等人通过网络购买大量M1介质卡伪造成重庆轨道交通票卡,再利用网上二手平台、微信群等售卖。不到一年时间,该团伙制作、倒卖伪造轨道交通卡、公共交通卡1400余张,涉案金额90余万元。
2024年3月19日,九龙坡区检察院将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吴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至10万元不等,吴某等人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16万余元。
“我们发现一些市民曾拿着伪造的交通卡到地铁站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余额,但地铁工作人员未能识别卡片的真伪。正规的轨道交通卡上会印有发行公司的标志,伪造卡片上没有这种标志,识别并不难。”案件办结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九龙坡区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检察官开门见山提出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问题。
全面梳理问题后,检察机关向被害企业送达检察建议,目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全部交通卡替换成CPU芯片卡。最高检认为,本案循线深挖关联证据,抓小抓早抓苗头,靠前预警堵塞漏洞、全额追赃挽损。同时,坚持以案促治、前端预防,为公共服务类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