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向大会提出议案。截至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21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3件,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1件。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1月21日下午,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相关议案是否立案逐件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14件议案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案由充分、方案具体,符合议案要件,具备立案条件,建议作为议案立案办理。
1月21日晚,大会秘书处召开秘书长会议,对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的情况进行汇总研究,认为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同意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由于14件议案均属于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按照《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和立法技术规范的规定,大会秘书处认为不需要列入本次大会议程进行审议,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将立案的14件代表议案分别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财经委审议3件、农委审议2件、环资委审议3件、教科文卫委审议2件、社会委审议4件。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一般应当在大会闭会后3个月内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向代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