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四川省永川地区教育局顾问、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离休干部何伟同志,因病于2025年1月15日逝世,享年105岁。
何伟,女,汉族,广东东莞县人,1920年8月生,1938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省东莞县抗日模范队队员,广东抗日游击队第六挺进队政工队队员,东纵一支队政治处组织干事,两广纵队后方留守处指导员,东北交通专门学校组教科副科长,广东省民政厅人事科科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处副处长,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惠阳专区文教处处长、党组书记,原四川省江津专区文教局局长、党组书记,原四川省江津地委视察室视察员,原四川省永川地区教育局顾问。1983年1月离职休养。2024年7月提高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