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与执行局密切协调联动,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创新采用“以保代执”的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化解,首次由审判法官使用“民初”案号作出扣划裁定并由执行局承办干警直接将案款120余万元划拨给原告,从“审出来”到“执到位”仅2天。
在承办法官指导下,原告杨某向本院提交了《案款扣划申请书》,被告向巴南法院提交了《通过人民法院履行调解书义务申请书》。当天,审判法官用民事案号作出扣划裁定并交由执行局实施。执行局同日向相关银行发出《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将案款直接划拨至原告杨某账户并在划拨后及时为被告某建材公司冻结账户办理了解除冻结。
审判、执行的有机衔接,是矛盾纠纷实质化化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举措。本案先履行督促、后扣划解保,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缩短了案款支付周期;也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产生的执行费用和信用惩戒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减轻了民营企业的诉累、执累。
下一步,巴南法院将总结“立审执”协同办案件经验,形成工作指引,推进审执协同办案的标准化运用,提高适用效能,将协同办案机制赋能立审执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从“要我执行”到“我要履行”,为全市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刘晶 肖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