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罗芸)为守护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加上“双保险”!8月15日,记者在“发言人来了——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司法协作保护”发布活动获悉,该区将通过“司法保护令+司法协作”双重保护机制,进一步做好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此次武隆发布的《司法保护令》,将芙蓉洞、天生三桥、后坪天坑风景区列为《司法保护令》的保护区,在区域内实行“七个禁止”:一是禁止触摸、涂写、刻画、采集、损毁、变卖芙蓉洞景区内的钟乳石;二是禁止捕猎、伤害黑叶猴、红腹锦鸡、红嘴相思鸟、黑鹿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是禁止采伐、损毁银杉、红豆杉、高山杜鹃、野生天麻、野生兰花、野百合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四是禁止未经批准在芙蓉洞、天生三桥、后坪天坑景区开展攀崖、探险、科学考察等可能对景区生态及安全造成影响的活动;五是禁止实施未经审批的建房、修路、筑坝、采石、采砂等破坏自然景观和生态植被完整性的行为;六是禁止污染景区水体、水生态,禁止在禁火区吸烟、野炊;七是禁止在景物、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禁止破坏世界自然遗产标志标识。
“一旦发现有违反保护令的行为,我们将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要求责任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恢复自然遗产原状。”武隆区法院发言人表示。
据介绍,今年6月18日,武隆区检察院在世界自然遗产所在地——仙女山街道挂牌成立了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检察官办公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
作为强化世界自然遗产司法协同保护的探索,该办公室以公益诉讼检察为主导,联动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发力,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
这个专业化的办公室有专业的办案团队,开展常态化的自然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守护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
武隆生态自然资源得天独厚,可供开发的景点有690多处,被誉为“世界喀斯特生态博物馆”。但目前有序开发为景区的只是少数。
对此,武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喀斯特洞穴资源保护利用的通知》,对未开发的洞穴等出台措施进行保护管理。
若要进入未开发洞穴从事科考探险,应持介绍信、探险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分别到武隆区文化旅游委(体育局)和区林业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签署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洞穴探险资源保护和安全承诺书;然后持上述相关手续到属地乡镇备案;最后,到属地村社申请,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