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在网络商城销售《员工自愿自行缴纳社保协议书》或类似的承诺书、申请书,声称公司和员工签署后就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有商家称,此类协议书只要公司与员工签字盖章,就受法律保护。
事实上,这种所谓的“自行缴社保协议”已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我国劳动法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国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具体规定了如何缴纳。
可见,参与社保不是哪一方的责任,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责任。这是一种基本常识,更是一种法定义务。然而在现实中,部分企业要么通过“自行缴社保协议”等手段逃避责任,要么以现金“补偿”社保。部分员工也因法治观念淡薄、对社保认识不够等,自愿或被迫接受某些不合理要求。
回到上述事件来看,不禁要问一句,“自行缴社保协议”的生意为啥有市场?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为员工缴纳社保就意味着一定的经济负担。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强制或诱导员工放弃社保权益。从员工的角度来看,不缴纳社保中的个人部分,账面上的工资收入看起来就多一点。有的劳动者为了眼前的利益,与用人单位达成“默契”,主动脱离了社保缴纳的“正轨”。
须知,所谓的“自行缴社保协议”就是在向法律叫板。而且,不仅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在与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叫板,还是不法商家在与我国电子商务法叫板。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自行缴社保协议”显然就属于不得销售的商品。
对此,各方应共同行动起来,形成合力撕碎这一份份“自行缴社保协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向用人单位、劳动者说明此类协议的不合法性、不合理性,并明确告知不缴社保等行为的后果;同时,也可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电商平台下架此类商品、对相关商家予以适当处罚,共同打击此类与法治背道而驰的乱象。
缴纳社保,不仅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劳动者,贪图一时的小利,将会给自己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面对用人单位发来的种种“协议”,要提高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该签就千万别签,该举报就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