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项依法打击“台独”分裂、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战略性举措,进一步充实了反“台独”、反干涉法律工具箱,回应了最大多数两岸民众的诉求与期盼,彰显了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
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勾结外部势力不断进行谋“独”挑衅,试图把广大台湾同胞绑上“台独”战车,把台湾推向兵凶战危险境。赖清德上台一个月来,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大肆宣扬“台独”分裂谬论,妄图“倚外谋独”“以武谋独”,严重违背岛内主流民意,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大陆方面对此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决不会听之任之。《意见》的制定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于细化充实《反分裂国家法》有关规定的呼声,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划清红线、精准打击,必将发挥依法反“独”促统长效作用。
玩火必自焚,“台独”必失败。《意见》是对赖清德当局、“台独”顽固分子嚣张气焰的迎头痛击,也是对外部干涉势力的警示慑压,有力展现大陆方面对“台独”分裂行径决不容忍、严惩不贷的坚定意志和强大能力。如果“台独”顽固分子执迷不悟,胆敢铤而走险,勾连外部势力挑衅踩线,必将难逃法律的惩治。
此次《意见》聚焦惩治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动,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体现了我们始终将广大台湾同胞与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区分开来。《意见》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径的严厉打击,恰是对台海和平稳定、台湾同胞安全福祉的最好保护。(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