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基本条件。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址与监护人房屋产权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一是“提前一年”,即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提前一年(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落户;二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3.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我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地学生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户籍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接收;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购房入学
(1)基本条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半年(截至2024年5月)。
(2)录取原则。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购房时间先后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2.积分入学
购房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学位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实行积分入学。
(1)基本条件。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暂住)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至2024年5月)。
(2)积分计算办法。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3)录取原则。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积分高低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三)“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重庆谢家湾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或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若有剩余学位则面向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均在华润二十四城楼盘(非协议房)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招生入学。
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及小语种学生入学。若有剩余学位,面向九龙坡区户籍(2024年6月6日前落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招生入学。
(四)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九龙坡区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信息采集及日程安排
(一)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6月7日—6月11日:登录“渝快办”App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jcjy.cqedu.cn/zsxtwt/进行网上报名。
6月9日—6月13日:学校对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6月16日—6月17日: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查询网上报名录取结果并确认。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购房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6月20日—6月23日:打开“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通过“招生入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6月26日—6月27日:学校对购房入学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7月1日:购房入学类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渝快办”App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jcjy.cqedu.cn/zsxtwt/查询录取结果。
2.“积分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7月1日—7月3日:打开“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通过“招生入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7月5日—7月6日:学校对积分入学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7月9日:积分入学类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登录“渝快办”App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jcjy.cqedu.cn/zsxtwt/查询录取结果。
(三)“民转公”学校招生
1.协议入学类
6月7日—6月11日,合法购房入学协议的业主子女,带上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入学协议等合法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资料提交。
2.摇号入学类
6月7日—6月11日,符合“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渝快办”App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jcjy.cqedu.cn/zsxtwt/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摇号只能选择一所“民转公”学校报名,且不能与户籍地对应的划片学校兼报。
6月12日—6月14日,学校审核摇号入学资格。
6月16日,各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
6月16日12:00—6月19日18:00,学生监护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进行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6月22日前,“民转公”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四)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按照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居住在九龙坡区的公安英模、烈士子女等特殊类型子女入学,解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才龙卡”持卡人才子女入学,落实小语种等招生。6月15日前,家长向相关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将符合资格名单以公函形式发区教委。区教委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带上户口簿等合法证明材料到校报名。
王小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