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于2024年5月28日下午至30日下午在人民大厦召开,会期两天半。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办法》,经研究决定,本次会议接受人民群众旁听三次全体会议,现将旁听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会议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2︰30第一次全体会议;5月29日(星期三)下午2︰30第二次全体会议;5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第三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位于人民大厦北侧)。
二、会议主要建议议程
审议《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国际友城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事项。
三、旁听会议报名方式
本次申请旁听会议采取电话报名方式进行,受理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6日(星期四)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报名电话:67678651。
报名资料:有旁听意愿的人员,请拨打报名电话告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信息,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资料通过传真或互联网邮箱等途径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传真:67678777;QQ邮箱:418851115@qq.com)。
四、旁听会议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均可自愿申请旁听会议。
(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5月24日(星期五)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旁听会议,未收到通知的,不安排旁听会议。
(三)收到旁听会议通知的人员,请于每次全体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旁听地点签到并领取旁听证,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旁听室。
(四)旁听会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场安全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
(五)申请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651(上班期间),67678661(下班期间)。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