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3月19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表题为《筑牢安全根基 加快由治及兴——祝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顺利通过》的文章。
文章指出,国安才能港安,国安才能家安。香港国安条例的制定实施,必将进一步筑牢香港发展的安全根基,推动香港加快实现由治及兴。
文章指出,香港国安条例顺利通过,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香港国安条例与已实施的香港国安法有机衔接,补齐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的短板,共同构筑起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使香港特区能够全面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香港国安条例打击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人权自由。条例明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重要原则,保护基本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这一立法精神实实在在、具体细致地贯穿和体现于条例的每一个部分。贯穿香港国安条例全文的宗旨是,既保安全,又保发展。条例明确规定,本立法除了维护国家安全,还“必须保障特区居民和在特区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护,保持特区的繁荣和稳定”。条例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也为香港营造了更稳定、更可预期的营商和发展环境,使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更有信心在香港投资、营商、生活,使香港继续成为“干事创业的天堂、成就梦想的地方”。
文章指出,中央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长期不变。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生活方式不会变,普通法制度不会变,“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有了香港国安法和香港国安条例,法治的确定性和社会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香港可以更好聚焦发展,社会蕴藏的巨大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将得到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