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以党的建设为统领,锚定“持续走在全国先进行列、奋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西部先行区”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97023件,同比上升37.7%。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4035件20037人、审查起诉案件33291件46662人、各类诉讼监督案件27218件、公益诉讼案件2533件、立案侦查44人、信访申诉和司法救助案件19912件。47件案(事)例被最高检或国家部委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同比上升113%。21篇法律文书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法律文书。最高检设置的46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重庆优于全国通报值和超过全国平均值的指标有38项,占全部评价指标的82.6%,位居全国前列。14项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87个集体、24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融入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风险隐患闭环管控体系,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早打小、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起诉涉黑犯罪4件16人、涉恶犯罪42件218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4件4人。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475人、起诉2005人。市检察院报最高检核准,对6起超过20年的“陈年命案”予以追诉,对严重犯罪虽久必究。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批捕1270人、起诉5564人。提前介入涉缅北集中回流人员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批捕238人。涪陵、九龙坡区检察院对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16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市检察院发布“全民反诈”三年工作白皮书及8个典型案例,提高群众防骗反诈意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90.4%,依法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965人、不起诉11811人,被告人一审服判率97.4%。
主动服务市委“一号工程”。积极争取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落实。制发重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条意见,主动为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重要发展平台提供检察服务,保障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坚持唱好“双城记”,川渝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106项,在经济金融、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等领域协作办案120件。一分院与四川省遂宁市检察院成功办理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跨省运输倾倒5万余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川渝检察禁毒协作机制入选最高检“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渝西川南及万达开等毗邻地区检察院加强司法协作,江津、合川、荣昌、垫江等检察院围绕四面山、南溪河、濑溪河、明月山等开展跨界保护,守护巴山蜀水美丽画卷。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安商护企”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出台高质效办好经济犯罪案件10条措施,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60件1308人,其中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251件449人,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02件。部署开展“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62件,提出监督意见13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630万元。围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证券期货犯罪、洗钱犯罪等案件275件444人。市检察院统筹指导沙坪坝、北碚、铜梁等15个检察院批捕138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联合公安局、法院等做好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资金清退工作。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50家有挽救可能和发展潜力的涉案企业提出合规建议,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服务创新发展的着力点,综合履职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348件,其中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210人。深化依法惩治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对535件涉著作权虚假诉讼生效判决提出抗诉或类案再审检察建议。渝北、南岸、永川等检察院起诉8起非法拼装销售报废车侵犯商标权案,有力维护长安福特等汽车品牌形象。渝中区检察院成功办理最高检、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挂牌督办、全市首例侵犯数字音乐著作权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三级检察院在32个市域科创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426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量身定制”检察服务。结合区域实际,通过监督办案、法律咨询等方式,加强对“梁平柚”“巫山脆李”等地理标志商标和“忠橙”“酉阳800”等区域公用品牌的检察保护,打好服务创新发展“组合拳”。
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高质效办理最高检交办的4起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已依法对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黄某、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周某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焦某某提起公诉或出庭支持公诉,另外一起正在审查起诉中。注重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审查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96件333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1人。积极参与金融、国企、体育、医药、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3件78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审查起诉行贿犯罪案件57件79人。
二、办好实事,为人民司法
积极守护美好生活。围绕食品药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办理民生领域犯罪案件2157件、公益诉讼案件1272件。市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涉医保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制发检察建议,协助市医保局在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开展综合治理。三分院及涪陵区检察院办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支付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86万元。黔江、忠县、云阳、秀山等检察院聚焦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7件,让群众居住安心、出行放心、生活舒心。
用情保护特殊群体。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办理涉妇女、老人、残障人士等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办理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2件。市检察院协同市卫生健康委推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免收老年人普通诊察费政策,惠及广大老年群体。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冯某某买卖伪造的武装部队证件案被最高检评为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实施“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联合四川、上海、江苏等劳务输出与输入大省(市)检察院会签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支持农民工讨薪1071万元。巫溪、潼南、城口、奉节等检察院对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探索“检察和解+司法确认”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市检察院联合市侨联设立31个“检侨之家”“检侨驿站”,维护侨胞侨眷侨企合法权益。
有力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护农优商·促城乡融合发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耕地、林地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犯罪37件58人,办理耕地保护、城乡基础设施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155件。南川、璧山、丰都等检察院督促村、社区在村(居)务公开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梁平、垫江、巫山等检察院下沉检力融入基层治理,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全市选派31名检察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帮助村民增收致富。市检察院指导对口帮扶的丰都县双石磙村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扎实开展矛盾化解。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畅通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渠道,对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全市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接访3002件、包案化解首次信访案件489件,向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106万元。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等专项行动,试点开展公益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心理咨询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工作,办结重复信访案件61件。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有效发挥检察建议在纠正违法、预防犯罪、促进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向有关单位提出堵漏建制、防范风险的检察建议315件,以诉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
三、强化监督,为法治担当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2994件,同比上升16%。有效发挥审前过滤把关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132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154件,依法追捕追诉156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9件,抗诉意见采纳率85%。以“派驻+巡回”监督模式,对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与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073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不当434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五分院办理的罪犯杨某某假释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
优化民事检察。深入实施民法典,依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50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48件、再审检察建议223件,法院审结后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4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37件,监督民事审判行为,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四分院办理的秦某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监督案、开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2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6人,让打“假官司”的付出真代价。南岸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人利用虚假公证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监督案,督促公证机构撤销虚假公证文书,以虚假诉讼罪追究陈某等人刑事责任,被最高检评为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典型案例。
强化行政检察。依法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2件。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中,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464件,其中十年以上的“钉子案”65件。二分院办理的向某某工伤保险待遇认定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典型案例。会同市司法局出台工作指引,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0件59人,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执法部门移送905人,防止“不诉了之”“应罚未罚”,以检察监督助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8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开展诉前磋商2144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281件,全部获法院支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市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在水土保持、土地执法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督促收回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亿余元。大足区检察院在区政府支持下,建成文化遗产检察保护中心并向公众开放。彭水县检察院与县政府联合发文,“府检联动”维护公共利益。全市三级检察院推行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邀请2639名代表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依法开展检察侦查。市检察院组建侦查机构和侦查队伍,以机构正规化推动侦查专业化。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涉嫌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42人。审慎激活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市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立案侦查2件2人。对认为证据不足的审查起诉案件,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2409件。
四、改革创新,为重庆添彩
成渝金融检察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积极履行最高检赋予重庆检察机关对成渝金融法院的法律监督职责,分别与市高法院、四川省检察院签订工作纪要,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接续监督等机制,凝聚共护金融秩序的法治合力。制发金融检察监督办案指引和受案指南,五分院、两江地区检察院等规范办理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金融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12件。在西部金融中央法务区设立检察服务站,为金融企业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江北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工作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案例。
“莎姐”品牌迭代升级。全市检察机关二十年如一日,精心培育“莎姐”品牌,荣获国家级荣誉40余项。2023年,市委政法委牵头,将“莎姐”检察品牌升级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品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依法打击、环境整治、分类关护、宣传引导等工作,推动做实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122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惩戒和帮教并举,对主观恶性大的严重犯罪起诉894人,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不起诉359人,附条件不起诉821人。启动“守护成长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二分院、巴南、合川、荣昌等检察院办理点播影院、密室逃脱、文身等业态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案件332件,四分院、大渡口、长寿、綦江等检察院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发出督促监护令652份。全市三级检察院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33个,为610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和生活帮扶。联合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持续优化。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获评重庆市“我最喜欢的10项改革”和政法领域改革十佳范例。2023年,市检察院出台《深化改革推进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实施意见》,优化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让长江生态检察官履职范围更广、触角更深、多跨协同更加紧密,被最高检肯定推广。加强对长江生态的综合化司法保护,组织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河湖安全执法、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专项监督,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987件、公益诉讼案件1019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7件,追偿生态修复金1523万元。一分院督促治理洪水沉积砂及灾毁地复耕行政公益诉讼案、武隆区检察院督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江津和永川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处置含油泥浆污染环境案等6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石柱、忠县检察院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实践基地,打造高水平生态法治宣传阵地。
数字检察战略深入实施。主动融入“数字重庆”“数字法治”建设,搭建“1+4+N”数字检察整体框架,统筹谋划“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律师阅卷服务”“司法救助”等“一件事”场景,“法治·智慧检务”应用被纳入数字重庆建设重大应用“一本账”。建立“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统筹三级检察院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1个,万州区检察院研发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模型”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推广应用“非羁押犯罪嫌疑人监管与办案流程监督模型”“涉毒洗钱犯罪法律监督模型”等,发现监督线索932条,监督办案65件。以数字变革助推法律监督从个案向类案、从办理向治理转变。
五、铸魂育才,为检察赋能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举办专题读书班,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全市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检察院聚焦工作难题深化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案例分析、问题复盘48件次,高质效完成专项整治整改任务,建立制度机制27项。市委巡回指导组对市检察院主题教育开展成效评估,9项测评指标“好”评率100%。市检察院“着力推进‘四个系列行动’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实绩”入选全市第一批主题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出台落实党建统领“八张问题清单”、常态化“三服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迭代升级“十项工作”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市检察院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红岩味”特色思政课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理论学习十大创新案例,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酉声”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大足区检察院“‘石’刻守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持续提升专业素能。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落实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三级检察院开展专业素能培训548期、举办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320场,引导检察人员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复杂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关照群众感受。聘请法学专家担任特约检察员,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士兼任检察官助理,借智借力提高履职水平。在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选中,重庆入选3人,人数居西部第一;在2023年五项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重庆荣获标兵能手13人,其中在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重庆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2名、“全国优秀公诉人”2名,获奖人数与浙江、广东并列全国第一。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协助市委和区县党委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优化人财物市级统管模式,把更多政策、资源、资金向基层检察院倾斜。市检察院制发办案指引等指导性文件16项、发布参考性案例3批11件、发布典型案例160件,指导基层检察院统一办案标准、规范办案行为。组建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分批次赴基层检察院开展综合巡讲,一体提升基层党建、队建和业务水平。
六、接受监督,为权力“加把锁”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21次,提请两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324人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清单化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推动检察建议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4件、市政协提案7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推行领导干部担任联络人制度,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58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法治宣传、跨辖区视察等活动,依法依规公开案件信息5.8万余条,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可视可感。
加强履职制约监督。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党委政法委对检察办案的监督。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总结剖析、落实责任。分别与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建立交流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监督案件160件。
加强案件管理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院检察长的监管责任,制发司法责任追究工作衔接配合办法,形成明责、履责、督责、问责有效闭环。推行案件质量指标数据周预警、月通报、季分析制度。聚焦不批捕、不起诉等关键环节的检察权行使,开展公开听证4661件次、案件质量评查11951件。优化业绩考评体系,把对基层检察院的168项考评指标精简为60项,不让检察官被考核所累、被数据所困,把更多精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
狠抓全面从严治检。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检察系统政治生态山清水秀。扎实开展清廉检察院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把党的建设、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管理有机融合,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检察权运行监督和干部队伍管理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受到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的工作办法,为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敢于履职撑腰鼓劲。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全市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迈上新征程,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对标党和人民群众新要求,对标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使命,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差距。一是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效果还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提升空间。三是检察人员监督办案理念、素质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四是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还有薄弱环节。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是改革攻坚突破的奋斗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一是抓实高水平党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起来,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细化落实市委“885”工作机制,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检察机关抓落实见成效。
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强化检察履职,做优成渝金融检察监督、长江生态检察官等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工作品牌,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聚焦服务全市“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强化检察履职,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实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新质生产力,厚植发展新优势。聚焦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检察履职,助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
三是保障高品质生活。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民生问题加强法律监督,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争取监督和支持。深化“莎姐守未”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四是推动高效能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犯罪,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等工作,做实刑事和解、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有效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
五是坚持高质效办案。树牢正确政绩观,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巩固深化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检察侦查等法定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六是打造高素质队伍。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开展赛马比拼、选树典型等活动,激励检察人员新担当新作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全面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确保“打铁自身硬”。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保持奋进者姿态,激发创造性张力,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努力交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分报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新成效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