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今天我是来退合作社套取的扶贫车间奖补金的。”前不久,开州区临江镇和胜村支部副书记、和胜柑桔种植股份合作社股东之一肖某,来到该镇党委书记办公室退还“自己不该得的钱”,并就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
事情得从该区前不久开展的巡察说起。第六巡察组对临江镇开展常规巡察,在对该镇和胜村进行延伸巡察时,调阅和胜柑桔种植股份合作社的账务资料,发现合作社的工资花名册上群众务工天数和工资完全一样,且是固定的几个人。
巡察组的工作人员觉得这份工资花名册有点反常,当即将此情况向组长进行了汇报。巡察组经过集体分析研判,决定对该合作社的情况作进一步了解。随后,巡察组的工作人员走访了花名册上领取工资补助的务工群众,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印证,大家均表示花名册上的名字不是自己签的。
了解到工资发放花名册系伪造后,巡察组立即找肖某谈话。对合作社的工资发放问题,肖某始终遮遮掩掩,经多轮思想工作后,他只好将秘密说了出来:“因为合作社运行困难,在了解到有扶贫车间就业奖补政策后,由合作社法人彭某(群众)拍板决定,伪造工资发放明细表,分两次申报了就业奖补资金,获得了5.7万元补助。”
通过深入了解印证后,巡察组初步确定这是一起涉嫌通过伪造贫困人员工资发放明细等资料,骗取扶贫车间带动就业示范奖补资金的行为,随即将该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肖某等村干部参与以虚构工资发放明细表等方式套取带动就业示范奖补资金的行为属实。区纪委监委综合肖某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决定对其严肃处理。
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肥了老板,亏了群众’的行为是为巡察关注的重点,同时还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反馈相关部门督促及时整改,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低收入群体稳定就业,得到真正的实惠。”
区委巡察办将骗取就业奖补资金问题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进行了反馈,督促开展专项治理。目前,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骗取扶贫车间带动就业奖补资金问题2个,收回资金12.45万元,区纪委对相关部门经办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进行了责任追究,已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3个,堵塞奖补资金发放的漏洞,有效防范奖补资金被骗取冒领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