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月1日正式施行,剑指“天价彩礼”问题,受到社会关注。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有人也许会疑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彩礼,为何需要司法部门立规矩?
彩礼归根结底是“礼”,但一段时间以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有人将彩礼视为衡量爱情和婚姻的“筹码”,甚至形成明码标价的地域“行情”。因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日益增多……
扭曲的“彩礼观”,给年轻人造成经济压力,甚至滋生违法犯罪。最高法司法解释及时回应热点问题,治理高额彩礼陋习,助力移风易俗。
——遭遇借彩礼索取财物怎么办?
司法解释明确指出,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了,彩礼还不还?
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但是,在“闪婚”“闪离”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分手”时还未登记结婚,彩礼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亦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应当根据相关实际情况和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多少金额算“高额”?
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司法部门统一裁判尺度,明确标准、定分止争,对于治理“天价彩礼”有特别意义。据悉,人民法院接下来将通过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以案释法、依法释理,积极配合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前端治理工作。
打好治理高额彩礼的“组合拳”,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整治婚姻不正之风,把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纳入乡规民约……助推形成健康的新时代婚俗。
(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