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部署开展整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质效提升等“安商护企”系列专项行动。
一年来,依托该系列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60件1308人,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210人,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02件,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62件,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当好市场环境净化器
“感谢检察机关雪中送炭,为我们挽回数千万元经济损失!”2023年12月,渝中区检察院张辛秋检察官接到一通感谢来电。
原来,2016年至2020年期间,某集团原融资部助理总经理龚某在办理该集团相关融资配资业务中,单独或伙同原财务部总经理、融资部总经理乔某等4人,采取虚增财务顾问费的方式,非法占有该集团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余万元。
2021年1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考虑到此案涉案金额多、证据材料繁杂、对企业影响大,张辛秋等3名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工作。
召开检警联席会议,走访被害企业,逐一排查涉案项目清单,挖掘侦查突破口……办案检察官与侦查人员从资金流水入手,在200张付款回单中发现了蛛丝马迹——这些公司与两名中间人均有关联,而这两人与龚某不但有工作交集,还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龚某等5人被先后移送渝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龚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累计退赔7600余万元,占总涉案金额的88%。这极大纾解了被害企业的燃眉之急。
之后,经该院提起公诉,龚某等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法院判处十一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251件449人,仅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等犯罪就有150人,同时还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02件。
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激活健康发展动力源
何谓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简言之,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从而促进其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这是一项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的改革举措。
提起那段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经历,重庆某化工科技公司负责人周某至今仍然十分感动。
2021年6月,长寿区公安局将重庆某化工科技公司、张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移送渝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认定,该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利用暗管偷排生产废水,致其流入长江支流晏家河。经监测鉴定,该公司排放的废水中含有1.2.4-三甲基苯,严重损害长江生态环境。
“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又要考虑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促进涉案企业合规治理,获得‘司法康复’。”办案检察官杨熹介绍,经过多次实地调研,检察机关开出整改良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制定环保责任制度、提升员工环保意识等。
历经2个月,该公司的污染物处理“硬件”明显升级——自行采购污水检测设备,加强初次处理检测;聘请专业单位制定操作规范;与水务公司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配备在线检测器实时联网,检测率达90%以上。
“通过整改,企业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渝北区检察院选任第三方组织对整改情况实施全面评估。经评估,该公司达到了整改治理的预期效果。
综合考虑全案情节,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张某提起公诉,提出判处被告单位罚金70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目前该企业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走上了绿色发展之路。
据悉,2023年7月,市检察院制发《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工作指引(试行)》,会同市工商联、市律协探索公职律师参与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50家有发展潜力和挽救可能的涉案企业提出合规建议,帮助一批民营企业规范经营、行稳致远。
惠民有感守护“百企千家”
奏响安商护企协奏曲
“安商护企”涉及百企千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同样不能缺席。
因牵扯一桩千万债务的担保纠纷,重庆A科技公司一度濒临破产。而在重庆市两级检察机关历时3年“接力”监督下,该公司终于卸下债务包袱,走出经营困境。
2015年3月,熊先生收购了A公司80%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而在转让股份前,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某于2014年5月向某银行借款1000万元,并委托一担保公司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应担保公司要求,王某除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反担保外,还在未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A公司名义为该个人债务提供反担保。
2015年4月,因王某无力清偿到期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20余万元,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便一纸诉状将其和A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承担还款责任,担保公司对王某提供的抵押房产拍卖后优先受偿。同时,还一并判决A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期间,王某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名下全部房产陆续被冻结保全。2020年,王某所提供抵押的商业房产获解除冻结后,因房地产贬值,担保公司仅就该房产受偿300万元,便向法院申请对负有连带责任的A公司强制执行剩余900多万元债权。
之后,A公司账户里700多万元资金被法院陆续执行,不仅资金链出现断裂,还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020年12月,当申请再审被法院依法驳回后,熊先生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王某以A公司名义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违反了《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且担保公司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A公司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受案后,检察官发现了案件的关键点。
2021年3月,该院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但因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不同理解未被采纳。2022年3月,该院决定依法跟进监督,提请重庆市检察院抗诉。
2023年2月,法院再审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A公司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拿到再审判决后,熊先生申请执行回转,解决了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公司得以“起死回生”。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62件,提出监督意见132件,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630万元。
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
打出服务保障组合拳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完善管理、促进治理,扫除案涉企业发展中的后顾之忧,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万州区某物流公司就是上述“治理红利”的受益者之一。
2023年4月初,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武清在办理重庆某石化有限公司的案件中,发现与该公司有生意往来的某物流公司,在危化品运输等经营方面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调查发现,该公司对不同的运输业务没有分类精准管理,在评定风险等级时依据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标准认定,导致车均违法量等多项指标高于同类企业全国平均水平。
实现“已病”和“未病”共治,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保障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4月6日,万州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做好危化品和普通货物运输业务的分类精准管理,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严格考核驾驶人员行为,协同GPS三方平台对货运车辆开展日常动态监控管理,依规加强车辆检测和维护保养,强化货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一系列整改动作精准有力。
据介绍,在开展“安商护企”系列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建立对生产经营困难有发展潜力的涉案小微企业的司法救助机制,开通涉企案件“绿色服务通道”案件管理机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涉企案件,主动加强涉企刑事申诉案件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