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拟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至30日上午召开,会期两天半。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办法》,经研究决定,本次会议接受人民群众旁听三次全体会议,现将旁听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会议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第二次全体会议;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20第三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位于人民大厦北侧)。
二、会议主要建议议程
审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关于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我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2年度担保类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子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办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和督办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办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等事项。
三、旁听会议报名方式
本次旁听会议采取电话申请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11月13日(星期一)至16日(星期四);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报名电话:67678651。
报名资料:有旁听意愿的人员,请拨打报名电话告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信息,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资料通过传真或互联网邮箱等途径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传真:67678777;QQ邮箱:418851115@qq.com)。
四、旁听会议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均可自愿申请报名旁听会议。
(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11月24日(星期五)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旁听会议,未收到通知的,不安排旁听本次会议。
(三)收到旁听会议通知的人员,请于每次全体会议开始前30分钟,前往旁听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到并领取旁听证,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会议旁听室。
(四)旁听会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场安全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
(五)申请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651(上班期间),67678661(下班期间)。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