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左黎韵)近日,我市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为指导和规范全市森林、草地、湿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什么是生态产品总值?生态产品总值(GEP)是一定行政区域内各类生态系统在核算期内提供的所有生态产品的货币价值之和,主要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的价值。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有着丰富的生态自然资源,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55.04%,拥有各类湿地420万亩,重庆梁平区获颁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证书,成为西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但是,当前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仍面临着度量难、交易难、抵押难、变现难等问题,政府和市场缺乏有力的举措与之衔接。
《导则》的出台旨在科学、系统地量化林业生态产品总值,帮助我市进一步摸清“家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市林业局明确了供给服务类、调节服务类、文化服务类3个大生态产品类别,制定了生态系统产品实物量和价值量的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内容,为建立生态产品清单提供依据标准。
《导则》结合重庆林业实际,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删除了荒漠生态系统类型,保留了森林、湿地、草地3类生态系统,同时,参照国家核算规范的指标说明,删减了海岸带防护、噪声消减、景观增值指标,将休闲游憩归入旅游康养中,增加生物多样性、保肥、提供负离子和滞纳颗粒物、释氧等指标。
运用《导则》里的核算模型,就能以科学的统计方式给这些生态价值“明码标价”,将“一山一水”对一域的生态价值直观地反映出来。目前,我市正在北碚缙云山、巫溪全域试点推进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今年内还将着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通过GEP核算摸清家底只是第一步,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才是最终目的。”市林业局法规处处长刘洪平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机制,逐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考核评价、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中的应用,让GEP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经营开发融资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GEP向GDP有效转化,实现GDP与GEP的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