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高效、便民为民是行政复议制度的内在要求,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的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增加了相关规定。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制度,体现公正高效,规定对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审理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草案三审稿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方便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通过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等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告知行政复议前置有关情形。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草案三审稿在公正高效、便民为民方面新增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此外,草案三审稿还加强行政复议履职保障和要求,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开展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增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