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雪梅)记者8月14日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承租行为,我市近日印发《举报公租房转租出借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了辖区公租房管理机构举报电话、奖励金额等内容。
《办法》提出,向公租房管理机构举报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以及其他人员将公租房再出租或者借给他人的违规违约行为,查证属实后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举报线索应有明确具体的转租出借公租房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或实施转租出借的公租房小区名称、承租人姓名,并详细介绍该转租出借行为的有关情况。提倡实名举报,管理机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根据《办法》,举报线索最高可获1000元的奖励。
举报途径:
●途径一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专线:63651390
电子邮箱:cq63651390@163.com
来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睛路2号
邮编:401122
●途径二
辖区公租房管理机构举报电话、邮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