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面对抚养、监护、探视等问题,不少未成年子女很“受伤”。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如何在离婚案件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何将《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落到实处?
面对这些问题,丰都县人民法院的做法是,让“法官进家庭”的同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引导培育良好家风、修复维系亲情关系、护卫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官讲“家课” 帮父母解惑
“你们真的了解自己的孩子吗?”“孩子犯了错,你们是否更多的是责骂孩子、相互推责?”近日,在双路镇马鞍山社区文服中心的“向日葵家长课堂”上,法官蒋春霞面对几十位家长,发出了“拷问”。
课堂上,大多都是年轻父母。“孩子的错误言行,很多是父母日常生活中日积月累‘言传身教’的结果。”蒋春霞化身“大家长”,连续列举了9个真实案例,其中有跟孩子缺乏有效沟通的、有厌世轻生的、为追“时尚”而吸食毒品的……
各种“问题少年”的行为与行为成因,让家长们心惊。
“原来犯错最严重的是我自己。”作为两个孩子的爸爸,张先生给孩子辅导作业时,很多时候都在一旁玩手机,对孩子的问题不上心,问多了还发火。妻子看不惯,他还会冲妻子发火,夫妻为此常常当着孩子吵架。“听完蒋法官讲的例子,感到很后悔。”想到可能会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他表示一定要改掉以前的坏习惯和坏脾气。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应扮演的角色得到了明确。对此,课堂上,蒋春霞还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离婚前后如何做、离婚冷静期须知等方面就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做了详细讲解,同时也从法律的角度告诉家长,离婚后,父母如何相互配合给孩子们创造和谐的成长环境。
蒋春霞介绍,这样的讲座,法院已在当地多个社区举办了多次。来参加活动的家长中,不乏有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甚至已经有离婚念头的人。不少家长表示,通过讲座,不仅引导他们思考夫妻关系,化解迷茫,维系良性亲情关系,更重要的是,也让他们认识到,婚姻家庭关系中,孩子们的内心感受是多么重要。
法官进家庭 帮孩子“撑伞”
如果说丰都县人民法院法官开讲座,是通过提高父母的认识来消除对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伤害,那么面对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个案,则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放在首位。法院通过充分发挥调解功能,最大程度弥补家庭破裂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以避免离异家庭子女成为“问题”孩子。
“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我们会优先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同时还要考虑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保障等问题,在进行综合客观分析后再做出裁判。”丰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廖春丽介绍,在去年审理李某与徐某的离婚案时,承办法官到其家中作了详细调查后发现,双方育有两个子女,女方徐某却是从2017年10月就离家出走,期间未履行子女抚养义务,因此法院最后判决徐某应分得的共同存款26600元及利息优先用于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有效保障了其子女的合法权益。该案也被评选为2022年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法官判前“进家庭”,判后则继续“进家庭”为孩子“撑伞”。
今年3月,法院在判决刘某与张某的抚养费纠纷案后,回访发现张某并未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立即对张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张某积极履行抚养义务,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考虑到张某父子感情基础较为薄弱,为保障《家庭教育指导令》发挥真正作用,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回访,就子女的教育问题和张某进行讨论,建议张某多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多与孩子沟通联系,及时支付抚养费用,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目前,张某按时按约每月支付抚养费用,和孩子的感情基础也更加稳固,整个案件办结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介绍,“进家庭”的法官,都是化身“家长”融入家庭,通过对父母双方和子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把“案件”当“家事”,力求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的判决。
护卫孩子们 “进家”常态化
目前,“法官进家庭”“向日葵家长课堂”已经成为丰都县人民法院一项常态化活动。
自2021年至今,丰都法院已有26个法官开展上门走访、调查、调解以及诉后回访进家庭活动150余次,涉及30个乡镇街道130多户家庭;今年以来,已经在多个社区举办了六场“向日葵家长课堂”讲座。
“下一步,法院计划专门针对离异家庭的父母开展‘家长课堂’,持续积极开展‘向日葵家长课堂’‘法官妈妈讲故事’等活动,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护卫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丰都法院院长关倚琴表示,法院还针对在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类案分析和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相关综合治理和制度建立,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同时,将继续优化课程,改进形式,加大力度让法官走进更多需要帮助的家庭为孩子撑好“保护伞”。
周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