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乔)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辖区两级法院司法警察法制专员聘任仪式,在全国法院系统首次设立司法警察法制专员。
据介绍,市一中法院此次共聘任了辖区两级法院44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警察担任法制专员。法制专员受聘后,主要负责司法制裁案件调查、法制审核、执法管理等执法任务。比如,司法警察法制专员可以直接参与扰乱司法审判秩序等违法行为的案件办理。
为实质化运行法制专员机制,市一中法院出台了《司法警察法制专员工作规定(试行)》,规范法制专员办理执法案件的受案范围、管辖规则,细化法制专员可采取强制措施的11种情形,明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司法制裁合理性等6方面法制审核内容,细化权利义务告知、非法证据排除、专家咨询、审委会讨论、复议审查等程序,并对相关案件办理的法律文书制作提出明确要求。
市一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君表示,市一中法院将强化保障,建立培训交流、奖优惩劣和动态调整机制,司法警察法制专员也将不断加强学习,坚定法治信仰、严守执法良知,不断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