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至27日上午召开,会期两天半。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办法》,经研究决定,本次会议接受人民群众旁听两次全体会议,现将旁听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会议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7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40第二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位于人民大厦北侧)。
二、会议主要建议议程
审议《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草案)》《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审计条例(草案)》《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等事项。
三、旁听会议申请报名方式
本次旁听会议采取现场申请和电话申请两种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申请
报名时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
报名资料:有旁听意愿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申请地点领取并填写旁听申请表,办理旁听申请登记等事项。
(二)电话申请
报名时间:7月7日(星期五)下午3∶00至5∶00。
报名电话:67678651。
报名资料:请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至67678777。
四、旁听会议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均可自愿申请报名旁听会议。
(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7月21日(星期五)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旁听会议,未收到通知的,不安排旁听本次会议。
(三)收到旁听会议通知的人员,请于每次全体会议开始前30分钟,前往旁听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到并领取旁听证,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会议旁听室。
(四)旁听会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场安全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
(五)申请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651(上班期间),67678661(下班期间)。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