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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所称一次性用品,是指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向公众提供的、由塑料或木(竹)材等制成的、不以重复使用为目的的一次性餐饮、旅游住宿用品等。具体而言,我市餐饮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包括筷子、勺子、刀(刀具)、叉子等;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包括牙刷(含牙膏)、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卫生袋、火柴、针线包9项物品;公共机构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包括纸杯、餐盒(含盖)、筷子、勺子等。
据了解,我市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及公共机构将在显著位置公布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文化旅游、机关事务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公共机构一次性用品目录的督促落实、行业指导和咨询解释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行业协会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纳入行业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引导和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