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珩)5月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其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今年12月底前,重庆市中心城区、万州、涪陵等29个区(县)和四川省成都、自贡、泸州等15个市相邻地区共29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将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通知》明确了第三批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名单。在互认机构名单上,重庆有77家医院,位于重庆市中心城区的公立综合医院包括沙坪坝区人民医院、南岸区人民医院、巴南区人民医院等多家公立综合医院;四川省有214家医院,涉及成都、达州、乐山、广安等。
按照《通知》,川渝两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第二批)共有45项,川渝两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第二批)共67项,包括X线33项、CT20项、MR14项。相关医疗机构应在接诊时主动提醒患者,如有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标示“川渝HR”),可提供相关检验结果报告单或医学影像(胶片)供医师参考。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务人员应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不再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据介绍,川渝两地还将探索共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推进检查检验资料共享,实现跨区域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资料的互联互通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