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中的10项行动之一,就是“实施打造内陆开放高地行动”,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实体经济血脉的金融,需要主动对接、积极作为,通过强化多层次跨境金融合作助力开放通道建设、强化金融赋能助力开放载体能级提升、强化数字化跨境金融服务供给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陆示范样本。
强化多层次跨境金融合作助力开放通道建设。要按照通道与金融发展一体驱动的思路,不断拓展开放通道的内涵与外延。一是构建通道沿线跨境金融合作新机制。加强激励创新的制度安排,引导和推动在渝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总行支持,建立通道沿线境内外分行间的联动机制,建立与通道沿线境外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在客户共享、产品互助、收益分成、风险共担等方面进行创新,为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的良性循环提供金融支持。二是完善通道沿线跨境金融规则与标准。继续推广陆上贸易规则成果,加大铁海联运(铁路)运单(提单)结算与融资的创新力度,推进双边或多边互认。以正面清单方式明确通道沿线金融机构可跨境提供的金融服务类型与规则,以金融服务规则与标准互联互通促进通道畅通。三是健全通道沿线国内端的金融合作机制。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金融合作框架下,进一步细化金融合作事项,探索通道沿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战略协同,共享网络与平台,提升西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争取联合组建多方参股的跨区域经营的金融机构,合作打造“通道+金融”联动发展的示范项目。
强化金融赋能助力开放载体能级提升。在金融领域开放成为多边高水平贸易投资协定重要内容的形势下,要强化金融赋能开放载体,支持高水平开放的规则、路径探索。一是推动中新金融合作走深走实。依托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强化双边金融开放探索,在国民待遇、市场准入等方面落实具体承诺,推动高水平服务贸易开放。二是强化川渝自贸区联动金融创新促开放。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框架下,对川渝自贸区进行统一管理,探索自贸区全域实施高水平货物贸易国际结算便利化创新。对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原则上直接给予最高级别的贸易国际结算便利化待遇。对于转手买卖、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型贸易,采取“白名单”制度,以信用等级的方式给予国际结算便利化。三是支持两江新区打造成为内陆金融开放门户。搭建两江新区管委会、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等多方常态化联系机制,共商共建金融开放先行先试试验区。制定出台重庆金融开放促进条例,将高标准的金融开放要求作为法律原则条款予以明确,并作为引领具体改革创新举措的法定条款。围绕两江新区现代经济产业体系,强化货币政策结构性工具、人民币国际化政策、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政策等金融政策综合运用,促进产融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化、智能化、国际化特点,建立起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两江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
强化数字化跨境金融服务供给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基于一定规则下的跨境交易自由化便利化是高水平开放、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而与之配套的跨境金融服务供给,尤其是数字化跨境金融服务供给是关键。一是注重跨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利用重庆作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首批试点地区的有利条件,构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强化跨境金融与开放型经济的数字化对接,支撑跨境交易的自由化便利化。二是注重跨境贸易的数字化建设。加快电子口岸涉外数据的归集能力建设,统筹全市物流、报关、贸易等数字化场景建设,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数字化建设示范工程,以数据流动的“全景画像”清晰贸易全流程,支撑数据要素的金融化,为融资结算对接提供便利。三是推动金融机构业务办理全流程数字化。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完善电子银行等渠道功能,为开放型经济提供高效快捷的国际结算渠道,提升跨境资金周转效率。扩大银行资本项目收入结算电子化试点,鼓励和支持更多银行为国际资本流入提供无障碍服务,切实改善境外资本境内运作的体验感。此外,还要建立金融纠纷解决数字化平台。搭建西部地区、东盟地区共同参与的贸易投资仲裁机构,以云平台对接方式共同研究RCEP规则下贸易投资纠纷的解决,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东盟法律服务中心,为西部地区与东盟地区的双向开放合作提供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本文为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2JR02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