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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七载修复,涪陵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从“火烧林”变为“绿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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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组织被告人向长江增殖放流3.5万余尾鱼苗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涪陵区地处长江、乌江交汇处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这座风光迤逦的江城,境内长江流程77公里、乌江流程33公里,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
近年来,涪陵区人民法院从长江上游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围绕全领域打击、立体化修复、多维度协作,以司法力量守护长江上游“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注重全领域打击
划定最严生态红线
作为涪陵、南川、武隆、垫江、丰都5个区县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涪陵法院始终立足更宽视野谋划,打造专属涪陵特色的长江上游生态司法保护实践样本。
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682件、判处被告人1368人次、对被告人适用实刑达38.3%……一组组亮眼的数据从不同维度展示了涪陵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开展全领域打击的坚定步履。
在内建团队、外引智囊专业化审判的护航下,涪陵法院严厉打击长江上游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大力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从严从重惩处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每一个物种的消失都是人类走向孤独的脚步。在涪陵区江东街道的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2万余株珍贵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桫椤茁壮成长。
作为自然保护区的属地法院,涪陵法院以司法力量对盗伐桫椤树的犯罪行为设置了一道严密的“生态红线”:对3名在保护区盗伐111株桫椤树的被告人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严厉实刑。承办法官介绍,此案中还采用从业禁止令、原域补植的创新判决,帮助被盗伐桫椤回归自然家园。
重大典型案件的裁判在生态保护中发挥着规则引领、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涪陵法院审理的2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9件案例入选12348司法部中国法网案例库、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
风景绚烂的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武陵山大裂谷景区、南天湖景区于2022年迎来一次生态保护新机遇:市三中法院、涪陵法院在此设立3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
这是两级法院以巡回审判站为基点将司法资源向集中管辖地区延伸的全新布局。在辖区,法官开展巡回审判230余次,依托巡回审审判进行法治宣传、实地勘察、案件调解180余次。
创新立体化修复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位于长江之畔的永胜林场建于20世纪50年代。2006年8月,一场熊熊大火严重毁损了林场内2000余亩地表植被。林场干部职工多次重新造林却因技术、资金等难题收效甚微。
在山火摧毁10年后,林场终于迎来了复绿的曙光。2016年3月,在涪陵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涪陵法院联合检察院、林业局在此建立集生态修复、休闲健身、警示教育多功能为一体的重庆法院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
7载生态修复,是一次次经验从无到优、模式从单一到多元的探索之路。涪陵法院推动建立“1+2”生态修复机制,联合相关单位以集中组织被告人补栽和委托公司专业栽植方式在基地补栽各类苗木2.8万余株。
如今,永胜林场山光凝翠、绿树脉脉,香樟、小叶桢楠、红花玉兰、栾树等多种树木在此处安家,由一株株幼苗生长汇聚成一片绿色森林。林场成为长江沿岸一道新的绿色生态风景线。
增殖放流是国际上通行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重要举措之一。涪陵法院结合长江流域独特的水生态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达100.8万余尾。
保护长江上游生物多样性是一个系统工程。2022年,涪陵法院深研辖区生态环境现状,与重庆市三中法院及辖区检察院、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旅游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一张生态修复时间表在紧锣密鼓实施中。
不到一年的时间,3个生态修复基地、1个法官林、1个增殖放流示范点陆续建成,并谋划成立1个矿山闭坑治理生态修复示范点。
2022年3月,与重庆市三中法院在涪陵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共建法官林。
2022年4月13日,武陵山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建立。
2022年5月25日,“生态司法修复+乡村振兴”示范基地、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示范点建立。
2022年5月30日,南天湖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建立。
2022年10月18日,院领导带队赴武隆实地调研谋划乌江流域矿山闭坑治理生态修复示范点工作。
然而,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的步履不能就此停歇。一次次从重点打造到全局谋划、从“单点开花”到“多点突破”的生动司法修复实践在辖区五区县大地继续生动上演着。
强化多维度协作
共建多元共治大格局
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浑然一体,演绎着自然生态规律和河流演变规律。构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格局,一直是涪陵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重要着眼点。
为加强川渝两地环境司法协作,涪陵法院与沿江的四川宜宾翠屏、泸州江阳和江津、渝北、万州5地法院加强协作,奏响司法保护的“交响乐”。
2020年6月,川渝六地法院共同签署《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于年底共同签订《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实施办法》。
六地法院围绕司法协作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推进等进行深入探讨,联动建立八项协作机制,打造集司法资源同享、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于一体的长江上游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格局。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2021年3月,川渝六地法院携手举办首届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年会、新闻发布会暨典型案例分析会,签署《保护长江倡议书》,号召长江沿线居民当好长江“十年禁渔”的倡导者,以个人行动为保护长江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宜宾市的长江“零公里”处和李庄镇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基地,六家法院共同开展集中补植复绿和增殖放流活动。按照共同制定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研讨、生态修复在川渝大地陆续展开。
除流域环境司法协作外,涪陵法院还在区域环境治理上不断着力: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涪陵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确立联席会议、日常衔接、信息共享等多项联动机制。
2020年以来,该院组织召开非法捕捞犯罪认定、涉林案件两法衔接、非法采矿犯罪认定等专题联席会议24次,参与长江禁渔联合巡航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宣传活动30次。
刘玉珮 邹艳艳 贺小蓉 图片由涪陵区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