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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主席团会议在赵乐际的主持下,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3日上午闭幕,会期8天半。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刘俊臣、孟祥锋、姜信治、刘建波、王超为大会副秘书长。会议指定,王超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设立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大会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需要在大会期间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需要在大会期间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为此需在3月5日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产生。会议审议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人选名单。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相关人选提请各代表团酝酿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大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7日12时。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对代表团和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席团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