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版)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营造优质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营造富有活力的创新环境,落实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支持“一企一技术”建立研发平台,完善企业创新、科技成果、人才评价改革等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校企多元化合作。着力营造配套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完善能源保供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水电气讯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持续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
二是着力推进数字化变革。大力建设数字政府,持续完善高速泛在网络、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数字重庆云算力平台、数字重庆算法平台等“一网三平台”,迭代升级“城市大脑”。培育数字社会,聚焦城市安全、交通出行、公共卫生等领域,打造一批有温度的精品应用。推广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加大协同管理力度,打造“掌上治理之城”。健全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商业数据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强化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增强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能力。
三是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市场制度规则,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三农”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出台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等一揽子改革方案,大力实施对标培育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整合国资基金助推产业发展、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各级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民营企业活动,打造渝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民营企业全周期全方位赋能机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开展促进民营经济数字化变革专项行动,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完善上市企业培育库。深化能源价格体制改革,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范围,健全电力市场监管制度,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扩大重庆油气交易中心影响力。
四是持续推进全方位开放。全力保障中欧班列稳定畅通运行,加强与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互联互通,加快推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探索在波兰、白俄罗斯等沿线重要节点布局海外仓,做强新能源整车、医药、快消品、智能终端等重点运输业务,全年中欧班列(成渝)开行5000列以上。制定推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走深走实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中新航空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探索中新跨境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政策,持续开展陆上贸易规则、数字贸易、多式联运等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推进口岸通关模式和物流模式改革,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深化国际化、数字化、智慧化综合服务体系,创新融资结算服务。持续推动口岸开放发展,推进万州机场航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江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果园港口岸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和铁路口岸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运营,支持长寿等区县建设物流保税中心(B型)。发展壮大开放型经济,制定进一步落实RCEP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出台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总部贸易、转口贸易、跨境电商、汽车平行进口等外贸新增长点。实施“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出台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行动方案。制定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工作方案,争取引进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好项目。
(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50万亩、国家储备林100万亩。实施湿地用途管制,加强中梁山、缙云山、明月山、铜锣山等重要山体和广阳岛、桃花岛、皇华岛等江心绿岛保护。加大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修复力度,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消落区的保护、修复,对石漠化土地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加强新建和在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监管力度,加大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基础性调查观测,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数据平台,推进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以公转铁、公转水、多式联运为重点调整运输结构,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船舶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持续淘汰老旧车辆,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河流水质目标管理,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高质量推进临江河全国幸福河湖建设,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有机污染治理,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1+2+6+N”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开展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升级行动,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学有序发展风、光等新能源,加快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完善加氢、加气、充电等能源终端设施,扩大清洁能源供给。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化发展。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完成国家下达年度任务目标。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统筹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深度参与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有序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市场化改革。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区县试点,建好用活“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常态化推动“两山”价值转化。发展碳金融,引导社会资本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推进近零碳园区等低碳领域系列试点示范,强化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十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立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实施惠民暖心优服行动,持续滚动实施一批民生实事,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着力促进居民增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健全有利于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大规模、多层次、精准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和收入良性循环。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完善再分配制度,加快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财税政策体系,完善收入增长和财富分配合理调节机制。
二是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普惠安全的幼儿照护体系,加快推进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新增婴幼儿托位1.6万个。建设现代化教育服务体系,持续拓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持续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双减”成果。深入实施第四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双高”“双优”建设。持续开展“健康中国巴渝行”“健康中国重庆行动15+2专项行动”等,持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妥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医学中心,持续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率先推动重医附一院等15家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制定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深入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1万套(间),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入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和国防教育,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精细化法治化,推进国家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推动文化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重庆中心,加快建设重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重大文体设施项目,积极推进体育职业学院建设工作。
(十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盯重点领域,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安全发展主动权,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一是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市场平稳发展,全面落实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加强政策储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力落实保交楼,强化市区联动,统筹协调解决保交楼项目处置问题,全力筹措项目后续建设资金,用好管好专项借款资金。加强存量房交易网签和资金服务,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二是促进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健全区县财政平稳运行机制,持续推动财力下沉,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建立高负债大型问题企业、地方融资平台和城投企业名单,“一企一策”制定债务违约风险应对预案,制定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行动方案。持续压降P2P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开展虚拟货币、私募基金、第三方财富管理等风险分类处置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
三是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加快市内电源建设,建成投用重庆电力环保搬迁、永川港桥园区“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完工綦江蟠龙抽水蓄能电站、两江燃机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开工万州、涪陵等一批天然气发电和200万千瓦煤电项目。推进外电入渝,加快川渝特高压、疆电入渝工程建设,开展藏电、西北电入渝论证。持续做好煤炭稳供增供工作,全力提升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持续推进川渝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建设,加快铜锣峡、黄草峡储气库建设,力争年底前形成部分储气能力。建成投产中国航油西南战略储运基地,落实成品油政府储备能力建设任务。
四是强化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优化应急管理体制,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清理,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持续推进矿山、交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设施工、校园、医院、高层建筑消防和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创新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利用新技术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效能。
附件:1.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附件1>>>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疫情散发多发、俄乌冲突“两个变量”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受到较大冲击。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35项计划指标中(2022年部分数据还未发布,为预计数),6项为约束性指标,除1项指标国家暂未下达2022年目标值,其余全部完成;29项为预期性指标,其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13项指标能够完成,15项完成有难度,实际利用外资数据口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指标情况说明
一是第28项“实际利用外资”指标,按商务部新版统计制度,统一使用商务部反馈的实际使用外资(FDI)数据,不再使用“实际利用外资”这一地方口径数据。二是第19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和“税收增速”指标,为按照财政部算法,将2022年和2021年同期新老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返加回收入计算的同口径增速。三是第31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按照中央要求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四是第32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2022年目标值国家尚未正式下达。
二、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特别是11月以来,全市疫情防控遭遇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冲击,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波动下滑,不及预期。其中,受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影响,主要粮食作物减产,粮食产量107.3亿公斤;疫情导致部分工厂停工,加之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影响下企业有序用电,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2%;疫情限制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消费活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0.3%;海外市场对电子终端产品需求走弱,手机、笔电等机电产品出口持续下滑,导致进出口总值增速下降至2%;此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等主要经济指标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完成情况不及预期。
同时要看到的是,除部分经济指标出现波动外,我市抓科技创新、抓市场主体、抓社会民生、抓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新发展市场主体增长16.6%、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3%左右、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城镇新增就业71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2天,均如期完成目标。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2022年 预期目标 | 2022年 实际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5.5左右 | 2.6 |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 |
2 | 农业增加值增速(%) | 4左右 | 4 |
3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6左右 | 3.2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 | 12左右 | 6.2 |
5 |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比重(%) | 20左右 | 19 |
6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 | 10左右 | 正增长 |
7 | “一区”与“两群”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值 | 1.8左右∶1 | 1.8左右∶1 |
8 | 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年) | 40左右 | 40左右 |
9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60.3左右 | 60.3左右 |
10 | 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 | 5左右 | 负增长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2022年 预期目标 | 2022年 实际 |
11 | 新发展市场主体增速(%) | 12.5左右 | 16.6 |
12 |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 5.5左右 | 1.9 |
13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6左右 | 0.7 |
#民间投资增速(%) | 6左右 | —8.4 |
14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7左右 | —0.3 |
15 |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2.3左右 | 2.3左右 |
16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4左右 | 16 |
17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 5500以上 | 6348 |
18 |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60左右 | 59.4左右 |
19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 3左右 | 同口径 —2.5 |
#税收增速(%) | 5.5 | 同口径 —9.2 |
20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1左右 | 71左右 |
二、创造高品质生活 | |
21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7左右 | 5.5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7以上 | 6.7 |
22 | 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 60以上 | 71 |
23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以内 | 5.4 |
24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103以内 | 102.1 |
25 | 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 | 8 | 正增长 |
三、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 |
26 | 进出口总值增速(%) | 5左右 | 2 |
27 | 服务贸易增速(%) | 正增长 | 正增长 |
28 |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 100以上 | 18 |
四、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 |
29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320以上 | 332 |
30 | 森林覆盖率(%)* | 55 | 55 |
3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 | 2.5左右(预计能达到“十四五”期间序时进度) |
3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 — | — |
33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 |
#化学需氧量(万吨) | 1.73 | 预计 能完成 |
#挥发性有机物(万吨) | 0.42 |
33 | #氨氮(万吨) | 0.07 |
#氮氧化物(万吨) | 1.47 |
五、安全发展 | |
34 | 粮食产量(亿公斤) | 108.7 | 107.3 |
35 | 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0.032左右 | 不超过0.03 |
注:1.加“*”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2.加“▽”指标统计口径有变,按商务部新版统计制度,统一使用商务部反馈的实际使用外资(FDI)数据。
3.加“—”国家暂未下达目标值。
附件2>>>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在整体沿用2022年指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优化调整后的指标共计39项,含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等5个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必须达到的,其余34个为预期性指标,体现导向性。指标设置情况具体如下:
一、指标调整情况
一是严格对标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按年度细化五年目标任务,新增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科技型企业、西部陆海新通道货运量和货运值增速、长江干流水质、耕地保有量5项指标。二是2022年森林覆盖率已达55%,处于较高水平,不再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三是为了更加突显导向性,将民间投资增速调整为制造业投资增速。
二、目标值设置情况及主要考虑
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定为6%以上、争取实现更好的结果。主要考虑:一是产业发展有支撑。从工业看,预计汽车产业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同时装备、消费品、医药、能源等产业持续发力,电子、材料、摩托车等产业保持平稳增长。从建筑业看,在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招商项目落地、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等带动下建筑业增加值将有条件实现较快增长。从服务业看,现代金融、大健康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其他服务业继续蓬勃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加快恢复,将支撑服务业企稳回升。从农业看,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引领下,扶贫产业、以工代赈、高标准农田、现代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加快普及推广,如不发生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预计农业保持稳定增长。
二是统筹考虑目标衔接。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6%左右。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未来五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迈上4万亿元台阶。2023年目标定为6%以上、争取实现更好的结果,可为如期实现“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目标奠定基础。
三是经济发展客观需要。重庆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地位更加重要、责任更加重大。2023年目标定为6%以上、争取实现更好的结果,与我市在全国经济版图、西南地区经济版图中的定位相一致,有助于加快提升重庆经济发展实力,增强重庆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辐射带动作用。
四是有利于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市场信心。2023年目标定为6%以上、争取实现更好的结果,比2022年更加积极,有利于提振各方面信心和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热情。同时,考虑到要为加快结构调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腾挪出时间和精力,经济增长目标也不宜过高,避免过度透支经济增长潜力和后劲。
其余38项指标中:一是设定制造业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等预期目标,体现了我市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等指标国家尚未下达2023年目标值。三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不设置年度目标值。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2023年预期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6以上、争取实现更好的结果 |
2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6以上 |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
3 | 农业增加值增速(%) | 4 |
4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8 |
5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 | 12 |
6 |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比重(%) | 20以上 |
7 | 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 | 10以上 |
8 | “一区”与“两群”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值 | 1.72∶1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2023年预期 |
9 | 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年) | 42 |
10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61.3 |
11 | 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 | 5 |
12 | 新发展市场主体增速(%) | 12.5 |
13 |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 6 |
14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10 |
#制造业投资增速(%) | 12以上 |
15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6 |
16 |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2.35 |
17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7 |
18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 7000 |
19 | 科技型企业(家) | 48000 |
20 |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60 |
21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 同口径2.8 |
#税收增速(%) | 同口径5.3 |
22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较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 |
二、创造高品质生活 |
23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6以上、不低于经济增速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7以上 |
24 | 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 60万人以上 |
25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以内 |
26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103以内 |
27 | 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 | 10 |
三、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
28 | 西部陆海新通道货运量、货运值增速(%) | 15以上 |
29 | 进出口总值增速(%) | 3 |
30 | 服务贸易增速(%) | 正增长 |
31 | 实际使用外资(亿美元) | 保稳促优 |
四、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
32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320以上 |
33 | 长江干流水质 | 保持Ⅱ类 |
3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 |
3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 — |
36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化学需氧量(万吨) | — |
#挥发性有机物(万吨) | — |
#氨氮(万吨) | — |
#氮氧化物(万吨) | — |
五、安全发展 |
37 | 耕地保有量 | 2665以上 |
38 | 粮食产量(亿公斤) | 108.1 |
39 | 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0.03 |
注:1.加“*”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2.加“▽”指标,“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
3.加“—”以国家下达目标值为准。
4.根据目前国家统计口径,数字经济增加值统计口径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核心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