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乔)2月7日,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和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发布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蓝皮书和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十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中,包括重庆市巫溪县某村民捕杀野生动物制成熏肉案。案情显示,2020年1月17日,重庆市巫溪县某公安局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在村民方某某家中发现疑似野生动物多只,且均已形成烟熏制品,当即全部缴获作为案件确定的实物证据。
为明确证物,该县公安局将涉案动物烟熏制品委托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送检样品的动物物种、物种保护级别、物种价值及检材之间的关系进行鉴定。通过DNA检测确定,方某某家中发现的证物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以及野生小麂、豹猫、果子狸等。
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蓝皮书显示,目前川渝共有1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范围涵盖除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外的6个大类43个类别。川渝两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近3年共受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3046件。
据了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