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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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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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2 月 0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检察机关理念、机构、职能重塑性变革的五年。在市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以及中央、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党建抓细抓长、案件办准办好、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稳”总体思路,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重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五年来,我们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牢记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把政治性极强的检察工作做实做稳,实现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创办市级机关党校检察分校、检察机关“新时代红岩讲习所”、党员教育中心,开展“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市委贯彻措施的分工方案,把党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落到实处。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持续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全市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全市检察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主动把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转化为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检察自觉。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在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的斗争中作出了检察贡献。

  ——五年来,我们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围绕重庆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等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制定服务保障重庆发挥“三个作用”10条意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等服务大局工作体系,检察履职实现从依法办案到能动服务的重大转变。

  推出一系列安商暖企、纾困解难的务实举措。2020年起部署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开辟绿色通道,涉企案件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联合公安机关清理涉企刑事“挂案”“积案”1775件,为650家企业解除诉累、卸下包袱。与重庆银保监局建立协作机制,发布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主动上门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把“六稳”“六保”落细落实。

  构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格局。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检察改革试点,三级检察院全覆盖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推行办理刑事案件同步审查民事追责、行政违法及公益诉讼的综合履职模式。2021年起部署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办理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90件,帮助重庆美心公司、重庆泰山电缆公司、中冶赛迪公司等60余家知名企业“打假维权”。渝北区检察院灵活运用法律政策,妥善办理某制药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促使陷入困境的两家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检察担当。主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检察机关建立76项协作机制,在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经济金融等领域统一司法标准,协同办案241件,助推一体化发展。牵头与广西检察机关签署协作意见,携手服务“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推行“河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模式,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五年来,我们践行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尽心尽责。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以“如我在诉”的状态解决群众身边的司法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履职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不拔高、不降格,依法起诉黑恶势力犯罪2612人,办理的成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唐某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依法严惩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及实施意见,依法准确打击涉疫犯罪,起诉340人,不起诉83人。打防结合、安保维稳,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犯罪,起诉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五年下降21.6%,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五年下降29.7%,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情用力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直接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2745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持续推出检察便民措施,创新12309检察云呼叫平台,实现检民情“一线牵”、解难题“一键通”。建立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推行检察听证制度,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化解一起因故意伤害引起的祖孙三代31年信访案。创新律师互联网阅卷平台,服务律师网上阅卷4619件次,实现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

  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做实做靓“莎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强制报告平台、一站式救助中心,引导3944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其中126人考上大学,帮助2029名受害未成年人走出阴霾。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以诉讼方式帮助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度。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五年司法救助3352人,发放救助金5151万元。市检察院对口帮扶的武隆区后坪乡文凤村整体脱贫,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天池苗寨入选全国首批脱贫攻坚考察点。

  ——五年来,我们强化法律监督,公平正义得到进一步彰显。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司法人权保障,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重庆建设。

  刑事检察优中有升。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对构成犯罪的追诉305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28246人。监督立案1679件、监督撤案5261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7319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664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6件。聚焦群众关注的“提钱出狱”“纸面服刑”问题,对1990年以来的31万余件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发现的1685件问题案件全部处置完毕,获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督导组的高度评价。加强监检衔接,起诉原县处级以上人员职务犯罪174人(其中原部级人员4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3人,为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应有贡献。

  民事行政检察弱项变强。不断健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办案数从2018年的3513件上升到2022年的4826件,监督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筛查线索,刑民一体整治虚假诉讼,监督纠正“假案件”706件,追究刑事责任51人,让打“假官司”的吃上“真官司”。有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优势,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市检察院对380起涉征地拆迁行政监督案进行类案监督,推动有关部门修订征地补偿政策。

  法律监督凝聚合力。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践行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连续两年与市高法院召开工作联席会,签署协作纪要,常态化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作,联合制发规范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画好依法治市“同心圆”。

  ——五年来,我们当好公益代表,公益诉讼检察之路越走越宽广。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积极探索、充分履职,用公益诉讼开辟了检察监督新空间。

  公益诉讼保护范围不断拓宽。深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四个传统法定领域,扩展安全生产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九个新增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探索其他领域案件,三级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87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7120件,食品药品、公共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2172件。市检察院督促整治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以绿色和安全为主基调的公益保护答卷。

  公益诉讼保护效果越来越好。认真践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积极参与行政部门公益损害赔偿磋商594件,参与联合巡查807次,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由2018年的97.2%上升至2022年的99.9%。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在万州、合川分别设立林业、渔业生态修复基地,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8个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从修复到赔偿、从办理到治理的转变。《人民日报》专题报道:“重庆探索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新路径,让公共利益得到更广泛保护!”

  公益诉讼支撑体系持续完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200余项。建立公益观察员制度,依靠群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问题。市检察院与重庆自然博物馆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三分院及大足、沙坪坝区检察院分别与有关单位共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红岩革命文物公益保护品牌,守护重庆特有的“文明记忆”“红色血脉”。

  ——五年来,我们加强溯源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追求“明辨是非、定分止争,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促进管理、创新治理”司法办案三重境界。

  坚持以“我管”促“都管”。持续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校园安全、窨井伤人、虚假诉讼、寄递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坚持从个案推及类案,从类案追根溯源,针对办案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向党委、人大、政府等提交专题报告1197份,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044份,帮助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积极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人数逐年下降,不起诉率从2018年的8.8%上升到2022年的24.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88%,认罪认罚被告人服判率保持在97%以上,相关做法被最高检编印成全国指导教材。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把天理、国法、人情融入法治教育和释法说理工作,把纸面上的法律法理变为了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道理情理。

  积极引领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制发参考性案例和典型案例413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56件,用一个个鲜活案例,明辨是非曲直,倡导新风正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有力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

  ——五年来,我们深化改革创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更足。坚持市检察院统筹和基层检察院试点相结合,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以更大力度推进新时代检察改革,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化转隶为转机,蹄疾步稳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先试先行开展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实现检察体制、机制、机构的华丽“转身”,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新格局。以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为依托,创设重庆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率先迈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和专门检察院改革的第一步,也为铁路运输检察院体制转型提供了有益经验。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员额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基层检察院员额比例由2018年的29.5%提高到2022年的37.1%,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依靠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支持,实现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区县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稳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捕诉一体化、类案专业化办理机制,全市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得到强化,“案-件比”逐年下降。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探索向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拓展,巡回检察工作经验获得最高检推广。创新重点领域综合履职模式,擦亮“莎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品牌,先后获得40多项全国荣誉,连续三年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创设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获评重庆市“我最喜欢的10项改革”和首届重庆市政法领域改革十佳范例。

  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改革。建成智慧检务应用中心,汇集全市三级检察院办案数据和视讯资源,为检察决策、案件管理、资源调度提供了大数据支撑。研发的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远程提讯电子签名捺印系统等办案辅助平台,让数字检察更智能。通过推进数字检察改革,新时代法律监督正从个案、被动、人工向全面、主动、智能转型。

  ——五年来,我们坚持强基导向,队伍素能更加过硬、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立足重庆两级行政三级司法实际,统筹推进三级检察院建设,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队伍满意度持续提升。

  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把更多政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两群”地区检察院倾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抓基层、强基础工程,开展“一区”与“两群”检察院结对共建、相对薄弱检察院“脱薄争先”、“检察业务骨干基层行”巡讲支教等活动,推动基层检察院党建、队建、业务整体提升。1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先进(模范)检察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掉队”。

  持续打造检察人才队伍。全市检察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平均年龄比2018年下降3.7岁,全市80、90后检察干警占比60%,成为检察事业“主力军”。出台激励全市检察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10条举措,依托市委党校举办青年干警素能提升班,一大批检察人才脱颖而出,629个集体、1570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最美公务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第四党支部获评“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支部书记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

  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接受最高检党组政治巡视并认真整改,深入推进系统内政治巡察、政治督察,大力整治顽瘴痼疾,持续纠治“四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检察队伍作风面貌焕然一新。

  ——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检察工作各环节。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法律监督、公益诉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5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3件,切实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硬招实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各界群众3万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触得到,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五年砥砺奋进,重庆检察工作发生了整体性、重塑性变革,从固强补弱到整体提升,从制度约束到能动履职,从平稳推进到高质量发展,持续保持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回首过去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才能笃定前行。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主动融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才能行稳致远。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检察产品,赢得最广泛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无往不胜。始终坚守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才能自强自立。始终发扬斗争精神,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团结奋进,才能有为有位。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系统观念、注重与时俱进,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才能赢得未来。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紧扣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批捕10655人、起诉32121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63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9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46件,提起公益诉讼189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情形1855件次;审查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1873件。

  一、坚决维护稳定,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邪教组织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起诉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1872人,起诉盗窃、诈骗、“黄赌毒”等犯罪14498人。万州区检察院成功办理赵某等29人涉黑案。一分院追诉的贩卖119公斤冰毒案被告人殷某,被法院判处死刑。起诉利用保健品、艺术品、理财品等实施的养老诈骗犯罪223人,五分院、渝中、沙坪坝等检察院和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成功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涉及7800余名老年人的“鑫达润泽系”非法集资10亿元大案,主犯张某某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扎实开展矛盾化解。全面排查涉检信访案件,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主动接访2953人次。深入开展“攻坚解民难·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对当事人“法结”难解、“心结”难平的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开听证927场次。深入推进涉检信访“治重化积”,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包案办理,中央信访联席办、最高检交办的14件重复信访案全部化解。市检察院督办、一分院指导、渝北和大足区检察院多次“登门”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一起持续20年的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信访案。

  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009人、不起诉8549人,并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585人,永川、南川区检察院适用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积极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与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寄递安全监管协作,与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十项任务清单”促进安全生产。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36份。五分院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解决摩托车生产销售不规范问题,被最高检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二、主动融入大局,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起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82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市场主体负责人不批捕321人、不起诉352人,让企业家安心谋发展。依托璧山区“企业之家”,设立市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璧山工作站”,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联合市工商联等14个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111家涉案企业启动合规整改,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更好发展。梁平区检察院对拥有40余项专利、年均销售额上亿元、纳税额上千万元的某涉案公司开展合规整改,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消除法律风险,依法不起诉后助其顺利走上“上市路”。

  积极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313人,协同有关部门追回资金5.8亿元。一分院对擅自发行股票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某某提起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5000余万元。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起诉洗钱犯罪58人,同比上升52.6%。在最高检指导下,与四川省检察院签订协作意见,由五分院统一履行对成渝金融法院的法律监督职责,开启了跨省域金融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的新路子,凝聚了川渝两地共护金融秩序的法治合力。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57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案件21件。云阳县检察院与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协同办理彭某某等人假冒“小郎酒”等注册商标案,实现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全链条打击,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在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三级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294个,加强对长安汽车、智飞生物、“派森百”“涪陵榨菜”“永川秀芽”“合川桃片”“奉节脐橙”等驰名商标、名优特产、地理标志的精准保护,相关做法列入《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三、坚持司法为民,助力提升群众高品质生活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保障“两群”地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指导意见,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43件。江津区检察院督促整治米邦沱码头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水利部评为典型案例。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0件。二分院支持川渝两地消费者协会向销售假酒的被告人提起跨区域民事公益诉讼,获得法院支持。秀山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美行业非法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服务优化人居环境,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30件。南岸区检察院积极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联合住建委、城管局等修复盲道20余处。注重红色资源保护,办理涉革命文物公益诉讼案件41件,督促修缮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文物38处。设立“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聘请含民主党派人士在内的志愿者1397名,携手共护公共利益。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聚焦守住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条底线”,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耕地及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犯罪14人,办理耕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140件,帮助农民工等追回“辛苦钱”1013万元。选派34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对1165名生活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889万元,助力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优势,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矛盾化解、基层治理等工作,对口帮扶的丰都县栗子乡双石磙村被命名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有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牵头开展“共护未来”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起诉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828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起诉未成年人犯罪64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不起诉939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684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及重庆条例,联合市妇联、市教委等15个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对不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或有家庭暴力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44份,教育“问题父母”“甩手家长”依法带娃。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在各中小学校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诈骗法治宣传470场,5门普法课程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法治网课,数量居全国首位。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全市38个区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关口前移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全国首创“110可视化系统监督平台”,从公安机关每年近五百万条接处警信息中筛查监督线索,监督立案数、书面纠正违法行为数同比分别增长29%和15.9%。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9件,撤回起诉率和无罪判决率处于全国最低位。坚持“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对监狱、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3件,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纠正意见1098件。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34人,支持278名社区矫正对象灵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2人。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433件,法院已改变或采纳342件,采纳率居全国第9位。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229件,法院已采纳1187件。依托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监督纠正涉“套路贷”“逃废债”等虚假诉讼370件。兼顾公正与效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长期未结案件“百日攻坚”行动,积压多年的1145件申诉案件全部清零,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四分院、彭水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与向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五分院、永川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以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征地拆迁为重点,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93件。联合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有效化解行政纠纷93件。三分院探索对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开展检察监督。万州、涪陵等6地检察院探索对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开展检察监督,审查相关案件780件,有力推动依法行政。

  强化与监察机关的配合制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93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30件262人,自行补充侦查35件,起诉230件264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人员42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53人。市检察院指导一分院以受贿罪对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黄某提起公诉。

  强化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制定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行动方案,积极研发并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大数据杀熟监督模型”等在全国竞赛中获奖。渝中区检察院研发的非羁押数字管控平台“渝e管”,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重点应用场景。市检察院研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掌上服务平台”获企业好评;研发数字档案系统,建成全市首个市级数字档案室。

  强化自我监督。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全程动态预警。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其中“提级评查”“交叉评查”12998件,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健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体系和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引导检察人员精益求精、止于至善。在最高检公布的53项可评价质量指标中,重庆28项进入全国前十或优于通报值。

  五、做到严管厚爱,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检察业务培训“第一课”,以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政治轮训、集中培训6场次,市检察院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分院和基层检察院全覆盖宣讲。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提升专业素能。常态化落实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举办业务竞赛、实战实训班32期、培训干警8671人次。8门检察实务课程入选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有效发挥26个专业化办案团队作用,集中攻坚疑难复杂案件51件。依托在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设立的“四大检察”研究基地,常态化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聘请31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

  持续推进从严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圆满完成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任务。以二十大安保维稳、司法责任制落实、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等工作为重点,对15个基层检察院和11个派驻监狱检察室开展政治督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过问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事项1708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以葛森林、杨译等人为反面典型,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促进队伍清正廉洁。

  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认真落实市委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区县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30余次,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并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对2022年全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760条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全部回复,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5件,满意率100%。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配合做好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检察院改革创新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检察机关7300余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40余场次,依法依规公开案件信息4万余条,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113个集体、36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以及党的二十大代表梅玫、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崔念、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黄奕玮、重庆向上向善好青年万勇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对照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从全市全局谋划检察一域,以检察一域服务全市全局的举措还不多,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效果还有待提升;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还不紧密,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空间;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还需要进一步用力,办案监督和自身监督还有薄弱环节。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3年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市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和最高检工作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这个主题主线,自觉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遵循、在中国式现代化宏大场景中谋发展、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中见实效,以高质量现代化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

  2023年,我们将奋力抓好六个方面工作,做好六张新答卷:

  一是以更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引领检察干警更加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标对表,以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切实扛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更重责任,清单化、闭环式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新的政治答卷。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新重庆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类犯罪,除险清患、安保维稳,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川渝、桂渝等跨区域检察协作,凝聚司法合力,服务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建立健全对成渝金融法院的法律监督机制,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聚焦实体经济、数字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等领域,全面加强对新型工业化、智能制造业、高新企业、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稳进增效、改革求变。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服务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助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的时代答卷。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持续加强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惠民有感。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治理。坚持将法、理、情融为一体,办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做好为人民服务新的民生答卷。

  四是以更大力度深耕法律监督工作。用好“侦协办”、检法联席会等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制约,深化对监狱的巡回检察,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深化监检配合制约,继续发挥依法惩治腐败的职能作用。突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和一体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解决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为着力点,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健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规则,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贡献智慧。深化数字检察建设,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全力做好维护司法公正、守护公共利益新的履职答卷。

  五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全面履职、能动履职水平,激发检察干警敢闯敢干、唯实争先的奋斗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全力做好检察队伍自我革命新的廉政答卷。

  六是以更实举措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办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个性化联络,精心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履职制约监督、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全力做好接受人民评判新的监督答卷。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赶考路上,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最高检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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