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越是面临重重难题,越是需要政府部门积极作为。面对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的外部环境,以及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下行压力,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提出要“以政府有为促进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社会有序、百姓受益”,来提振社会信心,引导市场预期、社会预期、企业预期。
众所周知,当市场表现欠佳乃至失序、失灵的时候,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当下,我市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阶段,保持稳定增长的压力较大。为此,迫切需要以有为政府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短板、挑战,增强发展动能,加速恢复提振经济。
政府有为,要以有效市场为目标,明晰“为”的方向,搞清楚在哪些方面有为。政府有为,主要体现在“破”和“立”两个方面。破就是要破壁垒、拆藩篱,打破隐形门、弹簧门,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破除不利于经济发展的限制性门槛;立就是要立基石、强导向,转变政府职能,以有效制度、政策、服务、基础设施等供给,推动实现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
如推出更多含金量高、惠及面广的政策礼包和激励措施,让企业敢为、愿为、能为,全面促进消费、优化投资结构、提高供给质量;强化政府投资引领、带动、服务作用,对于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活满盘、打基础而利长远的领域、产业、项目等要积极作为。
政府有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明确“为”的方法,弄明白怎样有为?一是要划定服务和管理边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强调政府有为,不是要政府大包大揽,也不能不管不顾,而是要走好放和管的平衡木,坚决杜绝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问需于企、问需于民。企业之所以期盼政府有所作为,又害怕政府会乱作为,就在于不少地方政府没有“为”对地方、“为”出效果,没有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进行“放管服”改革。三是要规范市场干预,因势利导,利用市场手段去调控。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坚持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实现政府治理同市场规范、社会调节良性互动。四是要以有效、高效政府为目标,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有为必须聚焦有效发力,面向高效提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