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顾问、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离休干部刘文权同志,因病于2022年12月30日8时28分在重庆逝世,享年95岁。
刘文权,男,汉族,重庆忠县人,1928年4月生,1947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文权同志1947年11月至1949年6月重庆大学读书时参加党的秘密外围组织“六一社”;1949年6月至1950年2月四川省灌县煤矿技术员;1950年2月至1950年5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干训班学员、支部委员,重庆大学党支部书记;1950年5月至1951年10月四川省重庆市学联主席、西南学联副主席;1951年10月至1953年2月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委学生部主任秘书,中国人民第一、二次赴朝慰问团代表、支委;1953年2月至1953年5月四川省重庆市建工局设计处处长;1953年5月至1956年3月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学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1956年3月至1957年5月重庆钢铁公司团委书记;1957年5月至1964年10月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副书记;1964年10月至1972年10月四川省重庆钢铁公司、重庆城市“四清”工作团总团秘书组组长,重庆三钢“四清”工作团副团长;1972年10月至1974年12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党校副书记、书记;1974年12月至1979年4月四川省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书记、革委会主任;1979年4月至1983年4月四川省重庆市文教办公室副主任;1983年4月至1994年3月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顾问;1983年3月直辖前副市级;1994年3月离职休养。2019年10月中组部批准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
刘文权同志逝世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其办公厅和有关方面,老同志张文彬、甘宇平、刘志忠、王鸿举、邢元敏、陈光国、黄奇帆、徐松南等分别以不同方式对刘文权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致以深切慰问。
刘文权同志遗体定于2022年12月30日在重庆石桥铺殡仪馆火化。根据本人意愿,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