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思想共鸣 汇聚精神力量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公布构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十条”看点
第003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激发思想共鸣 汇聚精神力量
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公布
构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十条”看点
    
 
重庆日报 | 重庆科技报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 年 12 月 0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构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 为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全力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构建更加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2月7日发布《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构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统筹现有医疗资源,以地级市、县为单位,按照分区包片原则,规划覆盖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组建1个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或依托现有医联体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管理。科学统筹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医联体之间的空间布局,明确高水平三级医院作为医联体外部协作医院,建立对应转诊关系,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分级诊疗流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发现患者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家庭医生应当指导其到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就诊;若患者病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则应当在医联体牵头医院指导下,及时转诊至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

  与此同时,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就诊转诊。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工作方案要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均要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发热诊室要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完善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具备预检、分诊、筛查功能。

3上一篇  下一篇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技术支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