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松)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联合辖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各服务区打造交通违法联动“曝光台”,将日常驾驶人驾车时发生的违法现场向公众公布,以此警示违法行为,宣传安全常识,提升广大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
据了解,该联动“曝光台”集违法曝光和安全宣传为一体,联动辖区各服务区户外LED屏、大厅电视屏幕,以及高速公路勤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电子屏,将辖区路段抓拍的逆行、超速、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车接打手机、驾乘车未系安全带等7大类高速公路影响安全出行的违法行为通过图文或视频予以曝光,并同步针对曝光对应的违法行为,通过图文视频讲解该违法危害后果,处罚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行车常识,以警示曝光和安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警示性、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