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胡喆 宋晨)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二十二部门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正式印发。规则共七章五十三条,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提供了统一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处理规则。
规则明确,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对科研失信行为不得迁就包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科研失信行为当事人及证人等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