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亚同)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根据有关工作安排,9月5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率执法检查组赴忠县、石柱县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并在忠县、石柱、丰都三县调研旱情情况。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张轩指出,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要立足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因地制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高度重视农村产业发展,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传承好中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要立足于解决乡村振兴的人才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改善农村教育条件,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吸引激励更多人才到农村创业,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地见效,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张轩走进田间查看水稻、柑橘、辣椒等农作物长势,详细了解农田水利设施作用发挥情况。她强调,要按照市委要求,用足用好现有水源和水利设施,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千方百计减少旱情对农民生活的影响,最大限度减轻旱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少政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