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 以法治之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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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06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涪陵 以法治之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涪陵城区 摄/黄河

  涪陵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工作人员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

  涪陵区法院采用“122N”新模式高效快捷开展诉前调解。

  涪陵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及行政相对人进行多方联合行政争议化解。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按要求,今后5年,我市将深入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

  自2020年成功申报创建全国、全市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区县以来,涪陵区始终立足“市域”范围、着眼“社会”领域、把握“治理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深化实施“枫桥经验”涪陵实践,不断强化法治保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坚持政治效应、法律效应、社会效应相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区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全区居民安全感指数达到99.7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9个百分点,再创新高。

  帮“遗忘者”找到回家之路

  2020年8月,涪陵市民王女士年近八旬身患阿尔茨海默症的父亲独自外出,步行到涪陵区滨江路一带。发现险情后,涪陵警方通过“遗忘者”智能联动守护平台及时预警,王女士和民警第一时间赶到,避免了老人发生意外。

  在涪陵,像王女士和父亲一样,获益于“遗忘者”平台的市民不胜枚举。

  阿尔茨海默症,俗称老年痴呆。随着病情的恶化,患者会渐渐产生认知障碍,忘记包括自己和亲人在内的一切事物。从2016年-2018年涪陵区110接警数据反馈,阿尔茨海默症老人走失的比例逐年上升。寻找这些“遗忘者”,牵扯了大量警力和社会资源。

  2019年11月,涪陵区公安局依托公安人像识别系统,开发人像伴随识别功能,建立全国首个阿尔茨海默症人员人像比对库,搭建起“遗忘者”平台。

  随后,涪陵区公安局在“涪陵公安”微信公众号中,开通了“遗忘者”网上自主申报功能。市民实名认证后,通过提供病历、医院处方、报警记录等资料,佐证其亲人确系阿尔茨海默症患者,便可进行自主申报。系统可同时填报2名-3名亲属作为紧急联系人。一次申报,终身有效。群众不用来回奔波即可实现全程申报、信息接收和反馈。

  平台通过亲属伴随识别功能,及时发现独行“遗忘者”并预警推送至亲属,同时指令就近警力联动找寻。由于变被动的“事后找人”为“主动预警”,处警效率大幅提升。

  目前,涪陵在库“遗忘者”达585人,通过“遗忘者”智能联动守护平台推送走失有效预警3146次,同行陪伴2199次,无同行人员947人次(非正常出行104人次),及时找回走失患者104人次,预警找回率100%。

  下一步,涪陵区公安局将把“遗忘者”智能联动平台服务对象,由阿尔兹海默人群向重点服务管理人群延展。同时,集中力量开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管理平台,实现精神障碍患者群体管控服务精细化、精准化。

  搭建沟通平台化解行政争议

  新时代要求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欠缺科学运行机制,作用效果有限,难以满足群众期盼和社会需求。

  2021年8月,涪陵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职能由区政府统一行使,区司法局具体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同年10月26日,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共同揭牌“涪陵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下称“化解中心”)”。通过搭建涉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司法行政机关及法院等多方之间的沟通桥梁,高效便捷解决行政争议。

  同年12月,化解中心收到“大单”——某破产企业76名职工,因不服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就“自愿暂时保留养老保险欠费后果”的告知行为,向涪陵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过程中,这些职工又以区人社局对他们提出的“申请责令破产管理人将欠缴职工社保费纳入破产重整优先债权”未作处理为由,向南川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2月,化解中心牵头,南川区法院协力,区人社、商务、税务、信访、社保等多部门参与,邀请破产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到场,组织行政争议化解协调会。会上,人社、税务部门结合本职对职工代表提问逐一作答。化解中心、法院围绕申请人诉求释法明理,最终促成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化解中心运行8个月以来,涪陵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南川区法院共开展行政争议化解33件。其中成功化解16件,终止化解9件,尚在化解中的有8件。开展诉前化解12件,诉中化解21件。

  化解中心的建设,构建起涪陵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的新平台、新机制、新模式。一件件行政争议的成功化解,在解决相对人合理诉求的同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即使因分歧过大终止化解的案件,也通过化解中的平等沟通、释法明理消减了刚性对抗,为后续解决争议减少隔阂、依法维权、息诉罢访打下基础。

  打造法治阵地护苗健康成长

  6月1日,涪陵区委主要负责人来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向全区少年儿童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少儿工作者和关心支持少儿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致以节日问候。

  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涪陵区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好法治教育阵地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少年儿童尤其是农村女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护航孩子们健康成长。要加强家庭教育,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实操能力,不断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区检察院和团区委联合打造的涪陵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于2020年12月份建成投用。基地展厅设置走进未检、法伴成长、真实案例、自我保护等内容,融合知识抢答、留影留言等互动环节,向青少年传播法律知识,帮助他们逐步培养法律意识。

  “重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从小培养和树立他们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涪陵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弱。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涪陵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从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的角度出发,打造风格朝气明快、内容真实鲜活、体验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目前,涪陵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已对青少年开展法治专题现场教育3300人次。涪陵区检察院将与区教委、团区委、妇联、关工委及学校继续深化合作,在全区中小学校培育选拔学生担任法治教育基地解说员,通过优秀学生言传身教、现身说法,不断扩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影响力。

  同时,涪陵区委政法委正在蔺市街道打造针对青少年群体、占地5.1万平方米的“火炬”法治文化公园,围绕法治主题,融入法治元素,通过富有美感的雕塑、造型、展示、装饰等艺术视觉手法,做到法治文化和传统文化相结合,法治文化和地方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122N”新模式减少诉讼增量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应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置于前端,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涪陵区法院创新构建“122N”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积极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建设中,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保障力量。

  该院积极推动“涪陵区矛盾纠纷协同治理中心”这个“1”落户涪陵法院,在中心按照“1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3至4名调解员”的“1+4+N”标准配备矛盾纠纷协同治理力量,实现在人民调解、法官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无缝运行。2022年以来,通过诉前分流委派民商事调解案件5605件,超过2022年新收民商事案件;其中调解成功3175件,调解成功率63.79%。

  全院紧握“2”个抓手双向发力。完善诉源治理“内外”两个工作机制,内强管理,外重融入。2022年以来,通过参与全区重大项目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工作,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化解了3000余件矛盾纠纷,彰显了诉源治理成效。

  同时,畅通线上线下“2”个平台,确保全方位司法服务。线下建立导诉台、集中立案审查、收转、分流窗口,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线上依托重庆法院“易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开展在线立案、调解等,建立在线音视频调解室,突破时间地域限制,开展全方位的调解工作。同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人民法庭辖区开展司法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实现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线上线下”无缝融合。 2022年以来,共通过在线音视频开展调解案件1639件,占全部调解案件的28%。

  涪陵区法院还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它具有调解职能组织这一系列“N”的沟通对接与协调配合,对于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实现无缝对接,促进矛盾纠纷调解,妥善化解平行案件。

  赵童 刘玉珮 彭光灿 图片除署名外由涪陵区委政法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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