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伟平)为降低农机作业成本、减轻农业生产负担,近日,市农业农村委联合中石油重庆分公司、中石化重庆分公司出台《关于做好农机作业用油优先优惠供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全市农机作业用油的优先优惠供应。
享受优惠对象包括三类,将通过办卡的方式享受到优惠加油:一是从事农机作业的个人;二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三是来渝从事农机跨区作业的人员。
办理农机作业用油优惠卡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从事农机作业的个人凭农业机械行驶证、相应的驾驶证、身份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每户限办1张;第二种是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办1张主卡,可办多张副卡,副卡凭农机行驶证办理,一证一卡,主副卡享受同等优惠。使用优惠卡加油,最低可直接享受实时燃油零售到位价5%的优惠。来渝从事农机跨区作业的人员可凭《跨区作业证》享受同等优惠。
《通知》强调,中石油重庆分公司、中石化重庆分公司各销售企业、网点要做好燃油储备,保证产品无缺口、供应不断档。当市场油品供应紧缺紧张时,对农机作业用油要给予优先足量保障,必要时可设立农机加油临时绿色通道,保证在高峰时点能最快加油或在乡镇、村社建立临时加油点,开展送油下乡服务。同时,要做好优惠卡管理,加油卡优惠有限期暂定1年,不得将优惠卡用于非农机作业加油,不得将所购燃油转销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