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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注重推荐在应对重大斗争、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注意推荐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均实行差额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征求有关机关和部门意见、进行全国公示基础上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通知》明确了推荐评选条件。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从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从政治表现、工作业绩、领导班子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