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夫妇中的一方患有尿毒症,另一方匹配成功后想要做活体器官捐献手术。但在结婚证与户口本这两份证件都携带了的情况下,医院仍旧要求他们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派出所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很快便为他们开具了婚姻关系证明,并在证明后附文称,结婚证是国家民政部门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证件,足以证明两人婚姻关系,希望医院方面加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便民利民。
在日常办事中,很多人经常被要求开各种证明。有的确有所需,有的却非必要手续。这起事件中,派出所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依旧为其出具了证明,而医院一方却在结婚证与户口本齐全的情况下,要求夫妇双方开具婚姻证明。如此一对比,自然高下立判。
近年来,一些“奇葩”证明频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究其原因,在于部分单位懒政,行政僵化。除了要求群众开具许多“奇葩”证明,一些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踢皮球,也造成群众无法办事或是奔波多次的情况。开证明本是一种验证程序,程序本身应该是为结果的公正保驾护航,但在一些僵化低效的办事机构中,程序反而成了办事障碍。一些有利于民的政策得不到有效执行,就会成为束之高阁的摆设,甚至产生违背政策制定初衷的效果。对此,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切实解决这些“证明”问题。公安部此前也公布了18种不在公安机关办理范围内的证明,并将相关情况详细说明,就是为了切实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减少“奇葩证明”道阻且长,除了要在行政上简政精政,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也是重要一环。这起事件中的派出所称得上是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较好较强的榜样。若这样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能够深入到各部门相关人员的心底,群众办事又怎会不方便呢?只有不断提升行政效率,才能促成社会更良性转变。
(作者系重庆大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