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的依法监管,不能墨守成规用“老办法”来应对“新问题”,而应广泛吸纳方方面面的“金点子”,在全流程、系统性的监管细节设计上多下功夫。
新修订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实行特许经营,巡游出租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得在外观、颜色、标识等方面与其混淆。同时明确规定,网约车禁止巡游揽客,顺风车禁止从事客运经营。
一段时间以来,在重庆部分区县存在私人小客车仿冒运营出租车上街巡游现象——有的私人小客车出没于机场、高铁站等大客流量地段,或在其他区域巡游揽客;有的私人小客车主以顺风车名义承载客人,分摊费用明细不清,有“吃麻麻鱼”嫌疑……这些乱象也造成了种种不良影响。
新修订的条例将于明年开始施行。社会公众对其寄予的最大期望,就是对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的运行规则予以明确界定。只有界定清楚,才能使曾经的一些运营乱象得到遏止清除,才能让运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管用的规则才有生命力。只有在监管环节上注重落细落实,才能让修订后的条例真正管用。比如对仿冒出租车的打击,既要果断出手依法扣留鱼目混珠的车辆,又要顺藤摸瓜对违规改装车辆行为予以处理。再比如完善相应的技术监管措施,确保网约车的接单记录、行驶轨迹等均能一览无余。还比如根据不同车型路况等因素,适时出台顺风车成本分摊计算细则,从而避免监管条例沦为“牛栏关猫”。
要使条例成为“长有牙齿”的规则,重点在于不断强化社会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愿意为维护条例权威、遏制运营乱象而积极出力。一方面是要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借鉴分享等方式,强化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等运营者自律意识。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应用,搭建简单便捷易于操作、保护乘客个人隐私安全且有反馈机制的举报投诉系统,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到监督队伍中来。
新兴业态层出不穷,职能部门应当与时俱进提升监管手段的精准性和适用性。对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的依法监管,不能墨守成规用“老办法”来应对新问题,而应广泛吸纳方方面面的“金点子”,在全流程、系统性的监管细节设计上多下功夫,推动条例更好落地落实,用良好的运营秩序提升市民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