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17日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如果我们做的有不到位的地方,请不要轻易差评,添加掌柜微信,扫平一切不开心。”福建厦门一家炒粉店送出的外卖中附带有一张“好评返现卡”。卡片上印有商家微信二维码,还注明:“全五星外加10个字的评价内容并晒图”就能够通过微信领取2元现金红包。
记者注意到,这家外卖店铺网络平台评分4.7,系统显示高于附近59.5%的商家。在187条带图评价中,有不少评论中的图片同评论人所购商品毫无关系,是“凑图”;还有一些评价仅为10个“棒”或“好”,明显是“凑字”。
还有部分商家利用微信公众号来操作“好评返现”。
据多名商家介绍,好评率直接关系网店盈亏。杭州“小碗菜”饭馆老板告诉记者,“好评返现”是一种非常简单粗暴的流量获取方式。
据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佩律师介绍,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依法打击“好评返现”。京东、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制定的经营规范中也将“好评返现”列为违规行为,并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理。
然而当前“好评返现”问题治理成效并不理想。记者调查发现,这与法律规范执行力度不足、违法违规行为“本小利大”、市场主体对危害性认识不够等原因有关。
——法律规范“落地”难。记者发现,现实经营活动中,平台方的监管手段大多能被轻易绕过。
——行为实施简便、风险不大、利益明显。众多商家告诉记者,当前外卖、网购领域经营竞争激烈,“刷单”“刷流量”几乎成为不少商家“刚需”。
——商家和消费者对“好评返现”的违法性、危害性认识不够。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表示,“不少网络交易经营者根本不知道‘红包换好评’是违法行为,以为仅仅是平台不让搞而已。”
薛军认为,“好评返现”行为本质上属于虚假宣传,将会严重破坏电子商务业态的信用评价体系,导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进而“反噬”电商行业本身。
薛军建议,各电商平台应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和商品排名规则,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多维度分析识别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及时发现并有效打击刷单炒信行为。
(新华社记者 唐弢 颜之宏)
(据新华社杭州8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