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1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较大事故控制在15起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控制因灾死亡人数,严格防范已监测地质灾害点发生亡人事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2 坚持考核奖励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3 将应急管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
4 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制度,确保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021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
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推动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
探索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
提高应急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
开展应急知识大宣教
(三)加强预防治理,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
大力统筹城乡安全发展
(四)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压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
压实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
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开展执法攻坚行动
实施严厉的追责问责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加强风险研判和落实管控
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
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强化省际应急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