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整改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关键环节。潼南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始终把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为98.6%。从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各单位通过不断纠正和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财务管理更加规范,2019年审计查出问题53个,比上年度减少49个,查出违规金额1103.9万元,比上年减少90.07%,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我区坚持以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五项制度”,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健全完善联动制度。成立区委审计委员会,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督查、审计机关督促、被审计单位负责、有关各方协调配合”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府督查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分类督办,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协同审计机关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协助执行审计机关依法提请的审计整改事项,及时受理和查办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健全完善销号制度。区审计局联合区政府督查办共同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肃认真核实整改措施和效果,严格对账销号管理,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坚决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健全完善报告制度。区委审计委员会适时听取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区政府每季度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听取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研究落实推进措施。区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健全完善问责制度。对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审计整改不力或屡审屡犯的,由区委区政府及时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虚假整改、拒绝整改、阻碍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等重大问题的,由区审计局提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切实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增强做好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健全完善结果运用制度。区委区政府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巡察检查、年终考核、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做实做细。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分析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为推动潼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中共潼南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