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沈阳的小刘被公司派到外省出差,回来后,社区告知需隔离十四天,于是他向公司报告,但第二天公司要求小刘三天内到岗。因需要隔离,小刘没能如期到岗,随后公司通知其已被开除,理由是旷工3日。目前,小刘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开除隔离期员工,没有同理心的公司让人害怕。要知道,今年1月24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就曾明确指出,对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这家公司还敢把隔离期员工开除,令人瞠目结舌。
再大的公司,也是由微小的个体组成。疫情当前,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这的确是事实。开除隔离期员工的做法并不可取,这传递的是错误的公司价值观,伤害的是员工的忠诚。就现实而言,难道没有任何比这更好的办法吗?降低企业的经营压力,完全可以根据平时绩效考评,去淘汰那些混工位的员工,为何要进行一场逆向淘汰?
同理心也是公司的无形资产。灾难当前,把员工当家人的公司,员工也会把公司当家一样捍卫。疫情冲击之下,为降低成本、节省开支,个别公司肆意侵犯职工权益,其实是在给自己挖坑布雷。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叶敬忠就曾说过:“我们心中所追求的,不应该只有500强这个目标,还应该有悲天悯人的灵魂。”疫情危急时刻,也有很多公司对待员工十分暖心,有的努力确保员工通勤和用餐的健康安全,并帮助员工化解心理问题、提升员工复工的积极状态;有的有序分批推动员工复工,并表示招10000人的计划不会变。
疫情不是公司胡作非为的理由。大疫当前,与大多数公司积极自救不同,有一些公司选择了花式裁员。试问,当这样的公司真正想引进人才,千金买马时,谁又愿意栖身于此?谁又愿用热血奉献,换来管理者卸磨杀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