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93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项的决定》已于2025年11月26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江北区、渝北区,设立两江新区,以原江北区、原渝北区(不含大湾镇、统景镇、大盛镇、兴隆镇、茨竹镇)和北碚区的水土街道、复兴街道、蔡家岗街道、施家梁镇、童家溪镇的行政区域为两江新区的行政区域;将北碚区的水土街道、复兴街道、蔡家岗街道、施家梁镇、童家溪镇划归两江新区管辖,将原渝北区的大湾镇、统景镇、大盛镇、兴隆镇、茨竹镇划归北碚区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总体部署,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一、成立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召集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两江新区选举委员会,在筹备组的领导下主持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筹备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报筹备组公布代表名单。
二、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50名。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北碚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变,仍为271名。
三、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5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北碚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不变,仍为33人。
四、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26年1月选出。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举行。
五、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六、江北区、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到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产生为止。
七、由原江北区、原渝北区选举产生的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其选举单位变更为两江新区人民代表大会。
八、江北区、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到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北碚区划归两江新区管辖的相关镇、街道的选区选举产生的北碚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到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两江新区所辖各镇和原渝北区划归北碚区管辖的相关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与重庆市其他乡、民族乡、镇同步换届。
九、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到2032年重庆市新一轮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为止。
十、两江新区所辖各镇、街道和原渝北区划归北碚区管辖的相关镇国家机关更名等有关事宜,分别由两江新区、北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